2006年 第 07 期
总第 407 期
财会月刊(会计)
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解析

作  者
刘 强

作者单位
中国交通集团隧道工程有限公司

摘  要
  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以下简称“新准则”),该准则是在1998年6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以下简称“旧准则”)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实施。
  一、新准则的主要内容
  1.总则。明确了建造合同适用的范围、定义以及建造合同的分类。建造合同适用于建造承包商,这里的建造承包商是指承包建造房屋、建筑物的施工企业和房地产企业,承包建造船舶、飞机和大型机械设备的制造企业。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