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26 期
总第 558 期
财会月刊(中)
业务与技术
高校基建贷款利息会计处理探讨

作  者
姜佩剑 江建蓬

作者单位
江苏科技大学 江苏镇江 212003

摘  要

  【摘要】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迅速发展的同时,大多数高校办理了基本建设贷款,但现行高校财会制度没有明确规定这些贷款利息应作何种会计处理。笔者对现行相关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了总结分析,并依据会计处理的谨慎性、真实性、历史成本等原则,提出了一种分类、分阶段的会计处理方法,从而使高校基建贷款利息的会计处理更合理,更符合会计准则对高校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
  【关键词】基建   贷款利息   会计处理   会计信息

  高校贷款在项目建设初期通常以项目贷款为主,后期大都转为流动资金贷款。支付的贷款利息具有延续时间长、与建设项目不能一一对应等特点。现行高校财会制度对这些贷款利息的会计处理都没有作明确的规定,大多数高校会计人员都是根据其各自的理解来进行处理。这些处理方法各异,一方面不能完全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另一方面使得高校财务信息缺少可比性。特别是随着《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的通过,高校会计处理的一致性、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在对目前通行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将要实施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就以何种会计处理方法能更科学、合理地核算高校基建贷款利息,能更客观、真实地反映高校的财务状况做初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