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11 期
总第 543 期
总第 543 期
财会月刊(中)
审计与CPA
【作 者】
李学梅
【作者单位】
河北理工大学
【摘 要】
【摘要】为组织增加价值是内部审计工作的目标。为适应开展增值型内部审计的需要,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应在采购项目招标、预算控制价编制、基建项目全程跟踪和工程竣工结算四个方面开展增值型审计工作。
【关键词】高校内部审计 增值型 增值点
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的、客观的保证和咨询活动,其实施目的在于增加价值和改进组织的经营。它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增强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过程的有效性,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为组织增加价值的内部审计目标,具有明显的时代背景和深刻的经济学涵义。增加价值的目标应由组织的各个职能部门共同实现,内部审计机构也包含其中。内部审计机构要在组织机构中维持自己的组织地位和职业生命,必须改善审计绩效,提高审计效率,以工作业绩证明内部审计不是资源耗费者而是价值增值者。
内部审计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增加组织价值:一是通过检查组织财务或经济活动挽回资金损失,直接增加组织价值;二是通过对组织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进行审查评价,提出富有价值的审计建议,间接增加组织价值。为适应开展增值型内部审计的需要,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可以围绕以下四个增值点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