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第 03 期
总第 433 期
财会月刊(综合)
审计与CPA
试论风险导向审计

作  者
段 宏

作者单位
山东财政学院 济南 250014

摘  要

      【摘要】2006年发布的新审计准则全面引入了风险导向审计思想,正确认识风险导向审计对执行新审计准则具有积极意义。本文通过对风险导向审计的由来及职业界的几种不同观点进行分析,指出审计风险是风险导向审计研究的出发点与归宿,新审计准则所倡导的“风险导向审计”是“重大错报风险导向审计”。
  【关键词】风险导向审计   审计风险   重大错报风险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48项审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所有会计师事务所施行。新审计准则的特点之一就是启用了新的审计风险模型,全面引入风险导向审计思想。与此同时,业内人士对风险导向审计的理解与态度出现了分歧:一种意见认为,风险导向审计是一种科学的审计理念,它的运用会提高审计功效;另一种意见则对风险导向审计的实施表示怀疑和担忧,认为原“五大”(现为“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失败,很大程度上归因于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和方法的失败。上述分歧的实质是:风险导向审计的运用是为了防范审计风险还是会导致审计风险。分歧产生的根源是对风险导向审计的不同理解。本文试图通过对风险导向审计的由来和几种不同内涵风险导向审计的分析来加深人们对风险导向审计的理解。
  一、风险导向审计的由来
  19世纪以前,由于企业组织结构简单,业务性质单一,审计人员采取账项基础审计方法。到19世纪末,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组织结构与经济活动、交易事项日益复杂,审计的工作量迅速增大,会计师事务所为了提高审计效率和降低成本,不断创新审计方法,抽样审计应运而生,但审计风险随之加大。随着内部控制理论的形成,为了进一步提高审计效率,改变抽样审计的随意性,从20世纪40年代起,制度基础审计在西方国家得到广泛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