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第 03 期
总第 433 期
总第 433 期
财会月刊(综合)
财税与金融
【作 者】
杨黎明1 孙德轩1 邢 军2
【作者单位】
1. 山东工商学院 山东烟台 264005 2. 宁波大红鹰职业技术学院 宁波 315175
【摘 要】
【摘要】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如何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纳税筹划,正越来越受到纳税人的重视。本文就居民纳税义务人个人所得税的筹划技巧,谈谈自己的粗浅看法。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 纳税筹划 技巧
所谓纳税筹划,是指从纳税人的角度出发,在不违反税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法中固有的起征点、税率、税目、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其他相关学科知识对纳税人的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等进行巧妙的安排,以达到在合法前提下少缴或不缴税及优化纳税方案的目的。纳税筹划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具有合法性、筹划性、目的性和专业性的特征。本文就居民纳税义务人个人所得税的筹划技巧,谈一些粗浅看法。
一、居民纳税义务人的界定
个人所得税,是指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它最早于1799年在英国创立,目前是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一个税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诞生于1980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泛指取得各项应税所得的个人,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同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