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11 期
总第 543 期
总第 543 期
财会月刊(中)
财税与金融
【作 者】
刘荣 彭志国
【作者单位】
(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天津泛凯科贸有限公司
【摘 要】
【摘要】目前,电子商务的发展很快,由此也引发了很多税务问题。本文主要论述电子商务对税收管辖权、常设机构的认定等方面的影响和为纳税筹划提供的机遇。
【关键词】电子商务 国际纳税筹划 地域税收管辖权 居民税收管辖权
一、电子商务下的纳税理念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国际互联网的应用迅速普及,以国际互联网为平台的电子商务应运而生。电子商务在推动世界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对传统税收理念形成了巨大的冲击。世界各国对电子商务的纳税问题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电子商务是全球经济闪亮的增长点,应给予维持和保护,至少暂时不应征税。美国是电子商务的发源地,同时是迄今为止电子商务的最大受益国,其60%的小企业、80%的中型企业、90%以上的大型企业已经借助互联网广泛地开展了电子商务活动。因此,美国一贯主张对电子商务免税。1999年10月26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对《全球电子商务免税案》,并在同年12月召开的世界贸易组织(WTO)西雅图会议上要求永久禁止对电子商务进行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