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11 期
总第 543 期
总第 543 期
财会月刊(中)
改革与发展
【作 者】
孙向阳1 王 刚2 单忠献1
【作者单位】
(1. 中共青岛崂山区委党校 2. 青岛市崂山区科技局
【摘 要】
【摘要】本文首先分析了一些拟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IPO申请相继失利的原因,然后根据我国创业板设立的目的和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当前拟上市公司IPO申请审核的实际情况,建议未来拟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应重点关注主营业务的打造、持续盈利能力的增强、企业经营管理的合规性、IPO申报材料的编制等方面。
【关键词】创业板 上市公司 IPO申请
创业板市场是针对中小企业并为其提供直接融资渠道的资本市场,以为具有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为基本定位。高成长的预期和实际发展过程中不确定因素的不断介入,也意味着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风险性特征非常突出。为引导规范中小企业的运作,着眼创业板的长远发展,降低投资人的风险,实现创业板开设的初衷,我国创业板市场在筹备过程中就预设了较为严格的监督审核等一系列制度。从创业板发行审核的实际情况看,目前已有众多拟上市公司的IPO申请被驳回。分析这些企业IPO申请失败表象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不仅有助于中小企业真正认识我国创业板市场的设立目的、功能作用和相关制度架构,而且对其今后拟进入创业板市场融资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一、创业板拟上市公司IPO申请基本情况
根据2009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拟上市公司在创业板IPO需经过保荐人上报申请材料、证监会受理、相关部门初审、发审委审核、证监会发放核准文件等一系列程序,其中证监会受理和发审委审核是两个至关重要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