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11 期
总第 543 期
总第 543 期
财会月刊(中)
改革与发展
【作 者】
董庆慈
【作者单位】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摘 要】
实行集团化战略有利于优化母公司的资源配置,实现母子公司优势互补,对母公司的长足发展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但若缺乏必要的财务监控,子公司的本位主义和离散倾向所造成的种种弊端也是十分明显的,因此强化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监控尤为重要。
一、实行委派制度,强化公司治理
1. 实行委派制度是强化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监控的有效手段。委派人员作为出资人的人格化代表,承担着对派驻企业行为进行财务监控的首要责任,其主要职责或基本职责是监督。委派人员不但要监督子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而且要监督子公司资产的流动性、盈利性、安全性和变现能力,子公司负债的适度性和偿还能力;既要监督子公司会计报表内的财务状况,又要监督子公司会计报表外的或有事项,以及子公司经营者在行使经营管理自主权时有无损害出资人的利益。这种监督必须是实时和有效的,并必须及时地向委派部门反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