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第 02 期
总第 430 期
财会月刊(综合)
业务与技术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暂时性差异分析

作  者
陈文涓

作者单位
广东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广州 510075

摘  要

      【摘要】暂时性差异是一项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在资产负债表上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运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时,关键是计算暂时性差异的金额,很多文献选用固定资产折旧来说明。本文试通过案例,分析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如何确定暂时性差异的问题。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   权益法   暂时性差异

      一、会计制度和税法的相关规定
  1. 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收益的确认主要有三个环节:①投资企业在报告期期末应根据被投资单位损益的变化按持股比例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当期投资损益。②当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股利或利润时,投资企业按持股比例调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③收回长期股权投资时,将收回款项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2. 税法的相关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税费确认的要点有四个方面:①被投资单位进行利润分配处理后,投资企业即确认投资所得,并计算应纳所得税。②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单位的,其投资所得应补缴企业所得税;若其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低于被投资单位的,不需补缴企业所得税,但国家也不对差额部分退税。③被投资单位对投资方的分配支付额,如果超过被投资单位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而低于投资企业的投资成本的,视为投资回收,应冲减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视为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④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从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