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第 02 期
总第 430 期
总第 430 期
财会月刊(综合)
业务与技术
【作 者】
刘红梅 刘楚达
【作者单位】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长沙 410124
【摘 要】
【摘要】在融资租赁交易中,资产余值的变化直接影响租赁双方的账务处理以及经济利益。本文主要以案例的形式阐明资产余值在未发生减值与发生减值情况下租赁双方的账务处理。
【关键词】融资租赁 资产余值 担保余值 未担保余值
在融资租赁业务中出租人为了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防止承租人过度使用资产,在出租资产时要求承租人对融资租入资产到期时的资产余值提供担保。资产余值是在租赁开始日估计的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称为担保余值,剩下的由出租人自身负担的那部分资产余值称为未担保余值。在融资租赁交易中担保余值与未担保余值的变化直接影响着租赁双方的账务处理以及经济利益。
一、融资租赁资产余值未发生减值时租赁双方账务处理
例:甲公司(承租人)20×0年1月1日从乙公司(出租人)租入一台设备,设备总额为1 000 000元,租赁合同规定每年年末支付租金一次,分四年付清,租赁设备估计资产余值为200 000元,假使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为8%。通过对比说明资产余值不同情况下的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