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35 期
总第 567 期
总第 567 期
财会月刊(中)
改革与发展
【作 者】
龙 露
【作者单位】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娄底 417000
【摘 要】
【摘要】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可以更真实地反映企业资产的现状,能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有价值的信息。然而在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大部分上市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运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采取了回避的态度。本文在分析影响公允价值计量模式选择因素的基础上,提出了在上市公司推行公允价值计量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投资性房地产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执行情况
尽管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产生了很大的冲击,但各国有识之士都十分清楚,金融危机产生的真正原因并不是公允价值的应用。因此,国际会计组织和一些发达国家的会计机构纷纷修订和完善会计准则,以更好地推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为了加强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协调与趋同,我国财政部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广泛地应用了公允价值会计。在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生物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年金基金、股份支付、债务重组、企业合并、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金融工具列报等多项具体准则中采用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例如,对投资性房地产明确规定其后续计量可以采用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但相对成本模式而言,理论界和实务界普遍认为公允价值模式更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特性,更能够及时、全面地反映现在和未来经济环境的变化,真实地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市场价值和盈利能力,合理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财务信息的相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