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35 期
总第 567 期
总第 567 期
财会月刊(中)
改革与发展
【作 者】
裘丽娅 陈庆丽
【作者单位】
(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安徽蚌埠 233030)
【摘 要】
【摘要】本文结合我国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特征,针对信息披露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如何提高中小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出了对策。
【关键词】中小板上市公司 会计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质量 证券监管
一、中小板上市公司发展近况
中小企业板既是主板的一部分,又以相对独立性与将来的创业板市场相衔接。从上市公司看,虽然不改变主板市场的发行上市标准,但把符合主板市场发行上市条件的规模较小的企业集中到中小板,可以逐步形成将来创业板市场初始规模。从制度安排来看,中小板以运行独立、监管独立、代码独立和指数独立与主板市场相区别,并为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和制度创新留下空间,以便在条件成熟时整体剥离为独立的创业板市场。
从深交所资料来看,自2004年6月25日首批八家企业上市交易起,中小板运行已六年有余。截至2009年底,中小板上市公司数量达到327家,较2004年底数目扩张接近10倍。从市值来看,中小板上市公司流通市值合计约8 200亿元,发行总市值合计逾1.8万亿元,占深市A股的比例分别为25%和32%(见表1和表2),表现优异,为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起到了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