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第 4 期
总第 435 期
总第 435 期
财会月刊(理论)
理论
【作 者】
姜丹 孟庆彬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摘 要】
【摘要】 本文运用博弈论的方法,从经济学的角度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与监管方的监管行为进行了分析,指出披露方与监管方的行为战略选择及博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治理会计信息失真、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 会计信息披露 监管 博弈
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迅速并日趋成熟,但由于其发展历程不长,参与者数量有限,因而与西方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许多学者认为,我国证券市场正处于从无效到弱势有效的过渡阶段,通过证券市场自发进行约束来解决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不高的问题是不现实的,因此必须加强我国证券市场的外部监管。
从博弈论的角度来看,会计信息披露与监管的博弈主体主要包括披露方、监管方、投资方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各博弈方对会计信息披露内容的关注重点是不同的,披露方为了降低成本,必然尽可能少披露会计信息或披露虚假会计信息,造成会计信息披露违规性失真的存在。为了保证会计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必须要加强外部监管,因而信息披露与外部监管之间就形成了一个明显的博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