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第 10 期
总第 452 期
总第 452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工作研究
【作 者】
黄 平
【作者单位】
杭州
【摘 要】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投资准则”)规定,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既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企业集团间的投资业务最终应该予以抵销,那么这种调整的作用是什么呢?在具体的调整过程中,对同一控制下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合并的调整是否相同?如果在合并过程中不按权益法调整,如何编制抵销调整分录?本文对这些问题逐一分析,以期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