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财会月刊(33期)
改革探索
研发支出资本化与盈余管理关系研究——基于软件开发行业上市公司

作  者
曹晓丽(副教授),彭索醒,陈海声(博士生导师)

作者单位
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广州510641

摘  要

     【摘要】以我国沪深两市软件开发行业2013 ~ 2015年300个完整披露研发支出信息的上市公司数据为研究样本,对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与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发现:上市公司对研发支出的资本化程度受到报酬契约动机、资本市场动机(再融资和扭亏)的显著影响,同时还要考虑到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兼顾权益投资人与债权投资人的利益要求。
【关键词】软件开发行业;研发支出资本化;盈余管理;报酬契约动机;资本市场动机
【中图分类号】F272.3;F2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17)33-0035-6一、引言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科技的要求越来越高,软件开发行业未来的发展前景也越来越广阔。与此同时,研发支出的确认、计量及披露对企业财务报告和经济活动的影响也越来越大。2006年我国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重新调整了对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政策:规定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而开发阶段的支出则可以进行有条件的资本化。虽然新会计准则对研发支出资本化和费用化做了相关规定,但是对费用化和资本化的具体界定却存在着很大的模糊性,而且“有条件资本化”中“条件”的判断也存在着很大的灵活性。这种模糊性导致企业管理层在实务中对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有很大的自主决定权,因此,研发支出的计量和披露可能与企业的真实情况存在偏差。
二、文献综述
1. 国外研究综述。国外学者对研发支出资本化与盈余管理关系的研究开展得比较早。Suzanne Landry(2003)以437家研发高度密集型加拿大企业作为样本研究发现,当企业拥有研发支出资本化和费用化的抉择权时,企业会利用这种抉择权进行盈余管理,以满足管理层对经营业绩的预期或满足债务契约的条件。Oswald和Zarowin(2007)以英国企业为样本研究发现,当采用研发支出完全费用化的会计处理方式时,企业更倾向于通过直接削减研发投入进行真实盈余管理;当采取研发支出有条件资本化的会计处理方式时,企业更倾向于利用调整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进行盈余管理。Defond等(1994)认为,较低的收益波动可以使投资者认为企业破产的风险较小,因此他们会更乐意对风险较小的公司进行投资。企业为了降低自己的融资成本并吸引到更多的投资,就会通过各种手段平滑收益。
2. 国内研究综述。国内亦有学者对研发支出资本化与盈余管理的关系进行研究。肖海莲、周美华(2012)以我国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发现:当实施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的会计政策时,企业通过直接削减研发投入来进行真实盈余管理;当实施研发支出有条件资本化的会计政策时,企业既可以通过削减研发投入进行真实盈余管理,又可以利用调整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进行盈余管理。许罡、朱卫东(2010)以2007 ~ 2008年沪深两市完整披露了研发信息的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发现:我国2006年颁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后,企业更倾向于将研发支出资本化,且研发投入数额越大,资本化的程度也越大;企业会通过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的选择进行盈余管理,以达到避免亏损和平滑收益的目的。
王艳、冯延超和梁莱歆(2011)以深市高科技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进行分析,结果表明:高科技企业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受到债务契约动机和资本市场动机的影响。和红伟(2014)以2009年深沪两市主板中研发信息披露较为完整的33家公司为样本,实证研究得出: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允许研发支出进有条件的资本化后,研发投入强度越大的企业,其进行研发支出资本化的动机也越强烈,而且当期研发投入的强度还会影响到以后期间研发支出资本化的程度;由于新《企业会计准则》下研发支出资本化和费用化的界定较为模糊,管理者利用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选择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也比较大,出于债务契约动机,管理者极有可能利用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选择来调整资产负债率。
综上所述,我国会计准则对研发支出资本化和费用化的界定不够清晰明确,而且开发阶段“有条件资本化”中“条件”的核定弹性较大,赋予了企业管理层更大的盈余操纵空间,使盈余管理的形式更为多样化和复杂化。那么,企业管理者是否会利用将研发支出资本化处理的手段来进行盈余管理呢?本文将针对这个问题开展一系列的研究。
三、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如果没有特定的动机,管理层一般会以公平公正的职业素养和操守经营企业,并会在期末编制一份客观公允的财务报告,反映本期真实的经营业绩。但是实务中往往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因素,导致企业管理层难以保持这种公平公正的心态。
许罡等(2010)的研究提到,在上市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背景下,企业股东和管理者之间通常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导致股东无法详细、准确地了解公司真实的发展状况和经营业绩。这种情况下股东只能通过财务报告中的会计指标和财务指标等来衡量管理层的经营业绩,并依此对管理层进行任职考核并确定报酬。管理层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往往会想尽办法美化企业的经营业绩。换言之,基于报酬契约动机,在盈利情况较好的年度,企业管理层为了以后期间依然能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倾向于降低本期对研发支出的资本化程度;在经营业绩欠佳的年度,企业管理层为了达到报酬契约约定的业绩基准,倾向于提高研发支出的资本化程度。基于此,提出本文的第一个假设:
假设1: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与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负相关。
瓦茨·齐默尔曼(2000)提出了负债权益比率假说:与基于特定会计数据的限制性契约条款联系越紧密,企业管理层就越有可能操控当期盈余。银行、供应商等债权人为了自身利益不受侵害,往往会对债务契约设定一些限制条件,比如对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等财务指标的限制。企业为了使债务契约成本最小化,就会进行债务契约动机下的盈余管理,操控财务指标使其对自身有利。另外,经营风险的大小是由特定的经营战略决定的,财务风险的大小是由资本结构决定的。根据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的反向搭配原理,企业需要同时符合权益投资人以及债权投资人的要求:较高的研发投入会带来较高的经营风险,为了控制财务风险,企业会选择较为稳定的财务政策;反之企业研发投入降低之后,会相应提高财务杠杆,通过杠杆效应来获得盈利机会。许罡、朱卫东(2010)研究发现:上市公司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与研发投入强度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基于此,提出本文的第二个假设:
假设2a:出于债务契约动机,上市公司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与资产负债率呈正向变动关系。
假设2b:为了兼顾权益投资人与债权投资人的利益要求,上市公司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与资产负债率呈反向变动关系。
我国 2001 年颁布的《上市公司股票特别转让处理规则》、《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以及 2002 年颁布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如果某上市公司连续2年亏损,就要被ST;连续3年亏损,就要被∗ST。可见,避免亏损对上市公司来说非常重要,当上市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很有可能出现亏损从而被ST或∗ST时,如果能够通过提高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使其扭亏为盈,显然企业不会忽视这个机会;同时,对于存在资金缺口的企业来说,配股意味着其能以较低的成本融入大量的资金,同时不会提高企业的财务杠杆而加大企业经营风险,因此,企业往往会通过各种手段来调整净资产收益率以契合配股政策,加大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以降低当期费用、提高当期利润,进而提高净资产收益率。基于此,提出本文的第三个假设:
假设3:基于资本市场动机,上市公司倾向于将研发支出资本化以维持上市资格和获得再融资。
四、研究设计
1. 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本文选取我国沪深两市软件开发行业2013 ~ 2015年300个完整披露研发支出信息的上市公司数据为研究样本,其中2013年有73个样本公司数据,2014年有106个样本公司数据,2014年有121个样本公司数据。样本公司的财务数据主要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为了保证关键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一步扩大可观察的样本数量,部分数据通过查阅企业年报进行手工收集。初步的数据处理软件为Excel,进一步的数据处理采用的是SPSS 19.0数据分析软件。
2. 模型设计与变量定义。本文参考GarenMarkarian等的研究模型,建立如下回归方程:
CAP=α0+α1ROA+α2LEV+α3LOSS+α4SEO+
α5R&D+α6SIZE+α7GROWTH+α8CG+α9STATE
+α10YEAR+ε
(1)被解释变量。本文参照陈晓红(2011)、李晓东(2014)的研究,定义被解释变量CAP等于企业当期研发支出资本化总额占资本化前总资产的比值,用于衡量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
(2)解释变量。解释变量ROA用于衡量企业的盈利能力,本文定义ROA等于剔除资本化影响后的利润总额除以资本化前的总资产,用于验证假设1。从报酬契约动机视角看,在盈利情况较好的年度,企业管理层从自身利益考虑,倾向于降低本期研发支出的资本化程度,以缓解以后各期的业绩压力;反之,当经营业绩欠佳时,企业管理层为了实现短期业绩,倾向于提高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从而美化经营成果。因此,预期盈利能力指标ROA与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指标CAP负相关。
解释变量LEV为企业资产负债率,等于企业负债总额除以资本化前的总资产,用于验证假设2。一方面从债务契约动机的视角看,当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较高时,企业倾向于加大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以增加资产总额,从而降低债务契约成本;另一方面,根据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的反向搭配原理,研发力度大的企业经营风险较高,对于权益投资人来说高经营风险伴随着潜在的高投资收益,但是为了兼顾债权投资人的利益,企业又不得不降低资产负债率从而降低财务风险。综上,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CAP与资产负债率LEV的相关关系并不明确,有待进一步检验。
解释变量LOSS为避免亏损哑变量,参考许罡等(2010)的研究,如果企业当期利润总额大于零,且利润总额减去当期研发支出资本化数额后小于零,则说明该企业当期存在利用研发支出资本化避免利润亏损的现象,此时LOSS取1,否则LOSS取0。解释变量SEO为再融资哑变量,参照向凯(2004)的研究结果,定义如果当期ROE处于10% ~ 12%区间时,企业很可能有再融资的动机,此时SEO取1,否则取0。解释变量LOSS和SEO用于验证假设3。从资本市场动机的视角看,上市公司为了填补资金缺口,更愿意采取再融资这种融资成本较低的方式获取资金,因此对于有再融资动机的企业来说,很可能会利用研发支出资本化提高本期利润从而达到再融资条件。综上,预期LOSS和SEO与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指标CAP正相关。
(3)控制变量。为了控制其他相关变量对分析结果的影响,本文设计如下控制变量:①控制变量SIZE衡量企业规模对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的影响,用企业资本化前的总资产的自然对数替代,本文预期企业规模SIZE与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指标CAP正相关。②控制变量R&D衡量企业当期研发投入强度,等于当期研发支出总额除以当期资本化前的总资产,预期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与研发投入强度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因此本文预期产生同样的结论。③控制变量GROWTH表示企业的成长性,以企业价值的倍数来衡量,等于企业市值除以息税折旧摊销前收入,处于高速成长状态的企业,对研发更为重视,对研发成果的转化需求更为迫切,本文预期成长性指标GROWTH与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指标CAP正相关。④控制变量CG反映公司治理状况,以流通股比例来替代,借以衡量外部投资者对公司治理的制衡,流通股比例越高,外部投资者对管理层的制约力越大,公司治理变量CG与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CAP的相关关系并不明确,有待进一步实证检验。⑤控制变量STATE表示是否为国有控股公司,以研究公司性质对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是否有显著影响,若公司为国有控股,则赋值为1,否则取0。本文预期企业性质变量STATE与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CAP负相关。另外,本文还控制了年度效应,以控制因年度变化对本文结论造成的影响。具体变量定义如表1所示。
五、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1. 描述性统计。由表2可以看出,样本公司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CAP的均值为0.94%,极小值为0,极大值为10.09%,这说明样本公司对研发支出的资本化程度存在较大的差异,从总体上看,成功转化为研究成果的部分占总资产的比例还是比较低的,研发效果有待提升。样本公司盈利能力ROA的极小值为-17.87%,极大值为31.48%,说明我国软件开发行业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参差不齐,不同企业的盈利能力存在较大差异,行业内尚未实现动态稳定的整体格局;均值为5.29%,说明我国软件开发行业上市公司从总体上说是盈利的。样本公司LOSS和SEO的均值分别为0.06、0.18,说明单从数量上看,具有避免亏损和再融资动机的样本公司并不占多数。样本公司规模SIZE的极大值、极小值和均值的差异并不大,说明样本公司的整体规模差距并不明。研发投入变量R&D的极大值与极小值差距相对较大,不过即使是极小值也达到了0.2%,极大值达到26.23%,说明软件开发行业上市公司普遍比较注重研发投入。企业成长性变量GROWTH的标准差为118.21,说明该行业内公司的成长性差异相当大,成长性最高的公司其市值能达到息税折旧摊销前收入的近1200倍,可以看出软件开发行业是一个充满活力与前景的行业。

 

 


由表3可知,资产负债率LEV的均值为29.50%,从全样本的角度看,低于均值的有137个样本数据,这说明我国软件行业有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并不高。资产负债率LEV的极小值为2.51%,经查找,该样本公司当期研发投入强度为7%,高于全样本R&D的均值5.27%,同时该样本公司当期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为3.05%,远高于全样本CAP的均值0.94%;资产负债率LEV的极大值为81.49%,经查找,该样本公司当期研发投入强度为0.49%,远低于全样本R&D的均值5.27%,同时该样本公司当期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为0,低于全样本CAP的均值0.94%。该结果表明,样本中资产负债率LEV最低的公司,其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CAP远高于全样本的平均水平;样本中资产负债率LEV最高的公司,其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CAP远低于全样本的平均水平。这个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假设2b。
2. 相关性分析。表4是Pearson相关性检验和Spearman相关性检验的结果。由表4可以看出,研发支出资本化强度CAP与盈利能力ROA在1%的水平上显著负相关,初步支持了本文的假设1;与是否扭亏LOSS、研发投入强度R&D和公司治理情况CG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与公司规模SIZE在5%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与再融资动机SEO存在正相关关系,但是不显著。所有变量之间的Pearson相关系数绝对值都没有超过0.5,说明变量之间共线性的概率较小。进一步对容差和VIF进行分析发现:除公司治理变量CG外,容差值均在0.63之上,VIF值均不超过1.59,而公司治理情况并非本文研究的主要变量,变量间的共线性问题对本文的回归结果影响并不严重。
3. 回归结果分析。表5的分析结果表明,模型的拟合优度达到0.38以上,F值为16.213,表明模型具有良好的解释力。回归结果显示,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CAP与盈利能力ROA在1%的水平上显著负相关,这说明在盈利能力高的年度,管理层为了以后期间依然能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从而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更倾向于减少对研发支出的资本化;在经营业绩欠佳的年度,管理层为了达到报酬契约约定的业绩基准,倾向于提高研发支出的资本化程度,假设1得到验证。
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CAP与资产负债率在5%的水平上显著负相关,这个结果并没有支持假设2a,但是假设2b得到了支持。这说明我国软件开发行业上市公司研发支出的资本化程度与债务契约动机并没有很大的关系,更多的是为了兼顾权益投资人与债权投资人的利益要求。当经营风险增大时,对于权益投资人来说,较高的经营风险意味着潜在的高投资收益;对于债权投资人来说,则会加大其收回本金和利息的风险。为了兼顾债权投资人的利益,上市公司倾向于提高研发支出的资本化程度以降低资产负债率,从而控制财务风险。反之,当经营风险降低时,上市公司倾向于降低研发支出的资本化程度以提高资产负债率,从而利用财务杠杆获得盈利机会。
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CAP与扭亏动机LOSS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这说明我国软件开发行业上市公司在经营状况不佳时,会出于扭亏动机而加大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以维持上市资格;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CAP与再融资动机SEO在5%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说明我国软件开发行业上市公司出于再融资动机而倾向于将研发支出资本化,这个结果支持了假设3。
在控制变量中,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CAP与研发投入强度R&D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这说明研发投入力度大的企业,为了兼顾长期和短期利益,更倾向于将研发支出资本化,这符合本文的预期,也与其他学者的研究成果相呼应。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CAP与企业规模SIZE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可能是因为规模较大的企业发展势头比较迅猛,对研发的需求比较大,从而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随之增大,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提高,该结果符合本文的预期。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CAP与企业成长性GROWTH在10%的水平上负相关,但相关系数程度上说明软件开发行业上市公司在快速成长的过程中,并未高效地将投入的研发资金转化为研究成果,软件开发行业上市公司应对这一现象予以重视。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CAP与公司治理状况和公司是否为国有控股之间的相关性并不显著,这说明软件开发行业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状况和企业性质对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的影响有限,本文的研究内容有限,并未挖掘到更深层次的结论。
4. 稳健性检验。理论上,基于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的反向搭配原理,研发投入强度与企业财务杠杆(资产负债率)成反向变动关系。根据本文已有的回归结果可知,研发投入强度与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为了更好地证明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CAP与资产负债率LEV之间的相关关系,本文进一步在原有研究的基础上加入LEV×R&D作为调节变量,以展开稳健性检验。
回归结果表明,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CAP与研发投入R&D呈显著的正向变动关系,且调节变量LEV×R&D的系数显著为负,这进一步支持了本文的假设2b。研发投入越多的公司,其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越高,为了平衡权益投资者和债权投资者的利益,会控制财务风险,选择较为稳定的财务政策。其他回归结果与前文一致,在此不再赘述。
六、结论及政策建议
本文以我国沪深两市软件开发行业2013 ~ 2015年300个完整披露研发支出信息的上市公司数据作为研究样本,实证分析发现:基于报酬契约动机,在盈利能力高的年度,企业管理层为了以后期间依然能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从而达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倾向于降低对研发支出的资本化程度;在经营业绩欠佳的年度,企业管理层为了达到报酬契约约定的业绩基准,倾向于提高研发支出的资本化程度。在我国,软件开发行业上市公司研发支出的资本化程度与债务契约动机并没有显著的相关关系,企业管理层在做出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的选择时,更多的是为了兼顾权益投资人与债权投资人的利益要求,当经营风险增大时,上市公司倾向于提高研发支出的资本化程度以降低资产负债率,从而控制财务风险;当经营风险减小时,上市公司倾向于降低研发支出的资本化程度以提高资产负债率,从而利用财务杠杆获得盈利机会。我国软件开发行业上市公司在经营状况不佳时,出于扭亏动机而倾向于将研发支出资本化处理,以维持其上市资格;为了更好地实现再融资条件,公司倾向于加大研发支出资本化程度。
基于以上结论,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①完善相关会计政策。一方面,应在政策规定中清晰明确地列出研发活动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划分界限,同时也应该明确研发支出进行资本化的条件,尽可能地抑制管理层利用研发支出资本化政策进行盈余管理的机会;另一方面,规定在不泄露研发机密信息的前提下,企业应尽可能充分合理地披露研发支出明细。②加大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对企业研发活动会计处理方式的审查力度,特别是企业对研发活动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划分标准是否清晰、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条件是否明确。③完善企业对管理层的经营业绩考评制度,不能片面地将管理者的经营业绩与企业的盈利性指标挂钩,还应该综合考虑其他诸多方面的相关指标。④提高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与此同时,会计信息使用者也应不断熟悉相关知识,提高对企业会计信息的识别能力,以免被已修饰过的财务报告所误导。⑤加强将研发投入转化为研究成果的能力。作为一个蓬勃发展的行业,软件开发公司不仅要加大研发力度,更应该重视研发的效率和效果,双管齐下方能更好地实现自身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许罡,朱卫东.管理当局、研发支出资本化选择与盈余管理动机——基于新无形资产准则研究阶段划分的实证研究[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10(9).
肖海莲,周美华.R&D支出与盈余管理——基于R&D会计政策变更的经验证据[J].证券市场导报,2012(10).
陈晓红,王艳,贺新闻.企业资本化与盈余管理研究——基于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2011(6).
王艳,冯延超,梁莱歆.高科技企业 R&D 支出资本化的动机研究[J].财经研究,2011(4).
和红伟.管理者研发支出资本化选择与盈余管理动机研究[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4(4).
李莉,曲晓辉,肖虹.R&D 支出资本化:真实信号传递或盈余管理[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