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5 期
总第 475 期
财会月刊(综合)
业务与技术
试析长期股权投资之账务处理

作  者
王霞

作者单位
四川理工学院

摘  要

      【摘要】现行会计准则对企业投资的相关处理规定相比原会计准则有了许多新的变化,使其账务处理的难度增加。为了加深实务工作者对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理解,本文就长期股权投资账务处理的难点做些实例分析。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   初始计量   后续计量

      一、投资的分类及适用的准则
  原会计准则按照时间的长短将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两种类型,由《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进行规范。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统称“现行会计准则”)将投资分为长期股权投资和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四种类型,并且用两个具体准则来加以规范。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适用的是权益性投资,其范围包括:①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②企业持有的能够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③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④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企业除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则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