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5 期
总第 475 期
总第 475 期
财会月刊(综合)
业务与技术
【作 者】
杨宗满
【作者单位】
青岛景道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摘 要】
【摘要】鉴于目前企业清算会计中存在的问题,本文就企业普通清算适用的法律法规、清算期间的确定、清算期满未处理存货的增值税、清算所得的计算方法及应注意的事项、普通清算的科目设置及会计处理等有关问题谈了一些个人的看法,以供财务及税务人员参考。
【关键词】普通清算 会计处理 税收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不少企业受内外环境的影响,不得不进行普通清算。本文所说的普通清算,是指因企业经营期满,或者因经营方面的其他原因致使企业不宜或者不能继续经营时自愿解散而进行的清算,不包含行政清算和司法清算。目前企业清算普遍操作不规范:一方面,清算企业对清算过程未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使企业清算失去财务控制;另一方面,普通清算没有引起管理当局特别是主管税务机关的高度重视,造成了国家税收流失。 本文特就企业普通清算有关问题谈一些个人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