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09 期
总第 487 期
财会月刊(综合)
改革与发展
解决利用政府外债中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思考

作  者
闫 杰1 朱美玲1(博士生导师) 强国令2

作者单位
1. 新疆农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乌鲁木齐 830052 2. 新疆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乌鲁木齐 830012

摘  要

  【摘要】信息不对称现象普遍存在于政府外债借、用、还的全过程,本文在揭示几组委托代理关系的基础上,说明信息不对称对政府外债的负效应,并提出可通过健全法律体系、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减少预算管理级次、改进统计信息发布制等措施提高信息的公开度,以提高政府外债决策和管理水平以及外债资金使用效益。
  【关键词】政府外债?摇  信息不对称?摇  风险?摇

   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市场失灵现象普遍存在,同时由于制度的不健全,信息不对称严重影响着地方政府利用外债资金的质量和效益。信息不对称的双方一般为委托人与代理人,其中委托人是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代理人是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通常,事前的信息不对称引发逆向选择,即在信息不对称时,代理人拥有一些对自己有利而对委托人不利的信息,委托人因不了解相应信息而在与代理人签约时,处于不利的地位;事后的信息不对称引发道德风险,即双方签订合同后,代理人为实现自身效用最大化而损害委托人或其他相关方的效用。无论是逆向选择还是道德风险,均使得委托人付出高昂的成本而实际收益与其效用最大化的目标相去甚远,甚至可能收益为负。
  一、信息不对称的表现形式
  (一)贷款方与借款方
  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往往受制于贷款方,其中的限制性采购条件通常规定了第三国采购比例的上限,即贷款中的相当一部分是以贷款国的设备出现的。除日本、挪威等国的政府贷款为国际招标采购外,其他大多数国家提供的政府贷款有限制性采购条件,通常第三国采购比例为30% ~ 50%。其中,葡萄牙、奥地利、意大利、法国政府贷款规定该国的技术(或设备)不得低于70%,瑞典政府规定其供货比例通常不低于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