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程惠芳(博士生导师),刘睿伣
【作者单位】
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杭州310023
【摘 要】
【摘要】通过举例比较了总值贸易和增加值贸易两种统计方法的区别,构建了中美双边基于出口总值的增加值分解模型,利用世界投入产出表1995 ~ 2011年的数据,对中美两国之间的出口额进行国内外增加值分解,对比分析了总值出口和增加值出口的情况,以期为我国对外贸易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贸易规模;贸易利益;全球价值链;增加值贸易法;总值贸易法
【中图分类号】F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17)21-0109-7一、引言
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对外贸易快速发展,特别是在2001年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后,出口贸易更是一路高歌猛进,2009年达到12016.12亿美元,超越德国,成为世界第一出口大国。
作为引进外资的头号大国和以加工贸易为主的出口大国,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下,我国以低成本的劳动力优势参与全球价值链中加工、组装等低端环节的分工和生产,在其出口贸易中夹带了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价值增值,出口规模、出口获取的收益因此被严重高估。随着生产的全球化,传统贸易统计体系反映国际贸易格局时存在的偏差日益受到关注。2011年,OECD(经济合作组织)和WTO(世界贸易组织)联合提出增加值贸易(Trade in Value-added)指标核算体系。该体系与传统贸易统计体系的最大不同在于该方法以价值增值(Value-added)作为贸易统计口径,从而克服了传统方法的重复计算和价值转移等问题,可以更加真实地反映各国的国际分工地位。一份WTO工作报告提到:如果以增加值贸易作为统计口径,那么中国对美国的2008年贸易顺差额将减少40%。
基于此,本文以中美双边出口贸易为例,利用增加值贸易法进行分析,并与传统贸易统计法进行对比,揭示中美贸易中,我国真实的出口规模和出口贸易利益,为我国对外贸易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出正确的政策建议。
二、文献综述
(一)国外研究综述
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下,传统的出口总值贸易统计法存在大量重复计算和忽略贸易转移的事实,一国或地区的出口贸易规模和收益情况已不能被如实反映。增加值贸易法可以克服这两个弊端,并且通过WIOD数据库的计算可以有效地识别国内增加值、国外增加值的类别、来源及比例,成为当前研究贸易规模和贸易利益的主流方法。这一做法的开创者是Hummels et al.(2001),其最先提出垂直专业化这一概念,并基于一国竞争型投入产出表,将一国出口总值分解成国内增加值和国外增加值两部分,用国内增加值指标来衡量该国的贸易收益,这一方法被称为HIY法。该方法有两个严格的假设条件:①一国使用相同比例的进口中间产品来进行各部门的生产;②进口中间产品的价值全部来自国外。在全球化生产网络下,各国经济、技术发展水平、比较优势不同,加工贸易的存在使得进口中间产品被更多地用来生产最终产品进行出口而不是内销,进口中间产品的价值也可能是来自国内,很显然HIY法的这两个假设条件与现实相距甚远。
Koopman et al.(2010)同时放松HIY法中的两个假设条件,利用GTAP数据库构建了区域间的投入产出表,并结合中国、墨西哥两国的投入产出表,将出口中的国内增加值又详细分解成四个部分:①出口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中被进口方消费的国内增加值;②出口的中间产品中被进口方使用的国内增加值;③出口方出口至进口方,经进口方又出口至其他国家/地区的中间产品中所包含的国内价值增值;④出口方出口至进口方,又进口回来至出口方的中间产品中所包含的国内价值增值。该方法被称为KPWW法。Koopman et al.(2012)根据出口产品价值的最终去向,将出口总值分解成九个部分的增加值,建立了增加值出口和总值出口之间的联系,但该方法不能反映出不同的出口产品在进行各种增加值和重复计算分解时的异质性。
Wang et al.(2015)扩展了Koopman et al.(2012)的分解法,提出对多个层面(包括国家/部门层面、双边层面、双边/部门层面)的总贸易流量的分解法,建立了从官方贸易总值统计到贸易增加值统计(以增加值为标准的国民经济核算统计体系)的一套完整核算法则。
纵观国外学者的研究,Koopman(2010)的做法具有现实意义,基于WIOD的数据,利用KPWW法可以较好地刻画一国贸易规模和贸易利益,故本文实证分析部分采取KPWW法。
(二)国内研究综述
刘遵义(2007)构建了非竞争型投入占用产出模型,据此测度了中美两国出口对两国国内增加值和就业的影响。曾铮、张路路(2008)运用三个指标——传统贸易顺差、贸易价格、贸易增加值,基于1997 ~ 2006年10年的数据,分析了中国8个制造业部门对美国的进出口贸易收益,结果发现产生贸易争端的主因是对贸易利益的核算方法不同。
王岚(2013)对全球价值链下的新型国际贸易统计体系增加值贸易法做了介绍,认为增加值贸易法克服了传统方法的重复计算问题,可以更加真实地反映各国的国际分工地位。胡昭玲、张咏华(2015)基于WIOD数据库测度了1995 ~ 2009年中国制造业整体的出口规模,得出结论:我国制造业的出口规模和中美贸易失衡的程度,用增加值贸易法测算的结果远远小于传统贸易统计法的数值,平均分别小了50%和46%。
王岚、盛斌(2014)利用WIOD数据库,用增加值贸易法计算了1995 ~ 2009年中美双边贸易规模,并对总值贸易进行分解,分析了中美之间贸易利益的分配格局,研究发现:以传统贸易统计法衡量的中美贸易顺差被严重高估,中国获得的贸易利益与贸易顺差完全不匹配。
陈雯、李强(2014)基于1995 ~ 2011年的世界投入产出表,用增加值贸易法分别测算了中国货物与服务的出口规模和各部门的出口规模,并与传统贸易统计法的核算结果进行了比较,研究发现:无论是我国的总体出口规模,还是各部门的出口规模,传统贸易统计法都存在高估的问题。
通过对国内学者的研究情况进行梳理,本文发现如下问题:①分析数据不连续;②有的只考察了最终产品的国内增加值,而没有考虑中间产品和服务的国内增加值;③只是简单地将总值分解为国内增加值和国外增加值这两大块,没有进一步细分。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文基于WIOD官网提供的1995 ~ 2011年共17年的连续数据,运用KPWW法将国内增加值分解成4部分,国外增加值按来源国区分为美国、欧盟、东亚(中国台湾、日本、韩国)、加拿大和墨西哥等经济体,构建中美双边出口增加值贸易核算模型,对最终产品、中间产品的中美双边出口进行国内外增加值的测算,运用MATLAB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重新测度中美双边出口贸易规模及收益。
三、基于具体实例对两种统计方法的比较分析
国外研究通常使用苹果的零部件生产来阐明增加值贸易的概念。最早是Linden et al.(2009)以iPod为例进行分析;然后是Xing和Detert(2010)研究了iPhone;Linden et al.(2011)则分析了iPad。上述这些高技术产品均是由美国苹果公司设计、中国加工组装的,对中国的出口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中国的价值增值仅占这些电子产品总价值很小的比例,这些产品的零部件来自德国、韩国、中国台湾、美国还有其他国家和地区,但它们在总值贸易法下都算作中国的价值,因此导致中国出口规模和出口利益被严重高估,具体分析见表1。
iPhone4的出口价格187.51美元中,中国仅有6.50美元的加工组装费。但是在总值贸易法统计下,这187.51美元被全部计算到中国对美国的出口额上;而在增加值贸易法统计下,中国真正获得的贸易增加值仅有6.50美元。这里假设中国向美国出口1000万部iPhone4手机,出口总值为1875百万美元,制成品iPhone4贸易利益分配见表2。
上述例子简单清楚地比较了iPhone4手机出口中,总值贸易法和增加值贸易法两种统计方法的差别,但是其不够严密,因为没有考虑中国进口中间产品的国内增加值和国外增加值。下面这个例子将严格考虑上述问题。
假设世界上只有两个国家α和β对外开放。它们之间的贸易流程是:①β向α出口最终产品A和中间产品B;②α将进口的最终产品A全部消费掉,使用进口的中间产品B生产贸易品(B+C)出口至β,并向β出口中间产品D;③β将进口的(B+C)全部消费掉,使用进口的中间产品D生产最终产品(D+E)出口至α。至此,α和β两国之间贸易往来结束,见图1。
下面用总值贸易法和增加值贸易法来比较分析β国的进出口情况,见表3。
按照表3,若依据总值贸易法进行统计,β国的出口值和进口值分别为(A+B+D+E)和(B+C+D),贸易总值为[A+C+E+2(B+D)],贸易差额是(A+E-C)。若依据增加值贸易法进行统计,用于加工贸易折返的中间产品价值将不再计入进出口贸易,以B为例,对β国来讲,这部分中间产品“去而复返”,并未在α国实现增加值,因而应在第一次出口中将其剔除,即A+B-B=A。再来看D,它不是β国生产的,其增加值应属于α国,因而应在第二次出口中予以剔除,即D+E-D=E。此时贸易出口额、进口额分别为(A+E)和C,而相应的贸易总额和贸易差额分别为(A+E+C)和(A+E-C)。
对比两种方法的统计结果可以发现: 两国中间产品折返值之和(B+D)使得在总值贸易法统计下虚增了进口额和出口额,进而使得贸易总额又双倍增加,贸易差额没有影响。相对于增加值贸易法而言,总值贸易法显然虚增了一国的进出口规模。
四、研究方法与数据处理
(一)世界投入产出表的结构
每个国家都有N个行业。以A国为例,第1行中,XAA表示A国各行业生产的中间产品中所使用的A国产出部分;XAB表示B国各行业生产的中间产品中所使用的A国产出部分;XAR表示除A国和B国外其余国家各行业生产的中间产品中所使用的国产出部分;FAA表示A国消费的最终产品中所使用的A国产出部分;FAB表示B国消费的最终产品中所使用的A国产出部分;FAR表示除A国和B国外其余国家消费的最终产品中所使用的A国产出部分。继续以A国为例,第1列中,XBA、XRA分别表示A国各行业生产中间产品所使用的B国的出口部分、除A国和B国之外其余国家的出口部分;VA表示A国生产中间品的价值增值部分;XA表示A国的总产出。由表4可以得出以下两个关系式:
XA=(XAA+XAB+XAR)+(FAA+FAB+FAR) (1)
XA=(XAA+XBA+XRA)+VA (2)
(二)双边贸易增加值分解模型构建
假设世界上只有3个国家,每个国家都有n个不同的可进行贸易的生产部门,每个部门生产的产品可以直接用来消费,也可以被当作中间产品投入来生产其他产品,国家间相互出口最终产品和中间产品。
一国的总产出可以自己使用也可以出口,模型为:
Xr=ArrXr+ArsXs+ArtXt+Yrr+Yrs+Yrt
r,s,t=1,2,3 (3)
用矩阵表示为:
[XrXsXt=ArrArsArtAsrAssAstAtrAtsAttXrXsXt+Yrr+Yrs+YrtYsr+Yss+YstYtr+Yts+Ytt] (4)
改写为:
简化为:
X=(I-A)-1Y=BY (6)
Vr=u(I-∑sAsr) (7)
r国对s国的出口Ers用增加值矩阵表示为:
Ers=Yrs+ArsXs (9)
Xs=[Xsr Xss Xst] (10)
将(10)式代入(8)式可得:
Ers=VrBrsYrs+VrBrrArsXss+VrBrrArsXsr+
VrBrrArsXst+VsBsrErs+VtBtrErs (11)
上式中各变量名称及含义见表5和表6。
将上述3国模型拓展为N(N>3)国模型,则r国对s国的出口总值Ers的增加值分解模型为:
Ers=VrBrrYrs+VrBrrArsXsr+VrBrrArsXss+
VrBrrArs Xst+VsBsrErs+ VtBtrErs (12)
(三)数据来源
本文采用OECD和WTO联合开发的并于2013年11月公布的1995 ~ 2011年共计17年的WIOTs(世界投入产出表)的连续数据进行分析,该数据涵盖41个国家/地区、35个部门(其中1 ~ 16为生产部门,17 ~ 35为服务部门)的中间产品的投入产出数据和最终产品消费的来源数据(37、38、39、41、42)。通过对研究对象国家/地区的组合,可以选取相应的数据计算得出研究对象国/地区之间的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贸易数据,这样可以确保数据的一致性,运用MATLAB软件在所构建的模型基础上进行实证分析。
五、基于两种统计方法对中美双边出口贸易规模及利益的实证分析
(一)中国对美国出口
由表7和图2可以看出:除2009年外,在总值贸易法统计下,从1995 ~ 2011年,中国对美国的出口都是快速增长的,年均增长率达到15.4%;在增加值贸易法统计下,中国对美国的出口增加值(扣除折返和转移)从1995年的328.48亿美元增加到2011年的2924.17亿美元,增长幅度也是比较大的。通过对比发现,总值贸易法统计下的中国对美国的出口值比增加值贸易法统计下的数据高了24% ~ 47%。
通过表8,从国内增加值和国外增加值两个维度对中国向美国的出口总值进行分解,不考虑折返和转移的国内增加值,中国向美国出口的国内增加值率仅有68% ~ 82%,国外增加值率高达14% ~ 28%,国外增加值的主要来源有日本、韩国、中国台湾、欧盟和美国。
(二)美国对中国出口
基于表9和图3我们可以看到,从1995 ~ 2011年,美国对中国的出口额小于中国对美国的出口额。但无论是总值贸易法还是增加值贸易法,美国对中国的出口除个别年份外都是在增加,从1995年的140.95亿美元增加到2011年的1753.40亿美元,增速较快,两国间的贸易往来日益密切。中国对美国的出口存在同样的问题:总值贸易法统计下的中国对美国的出口值比增加值贸易法统计下的数据高了24% ~ 47%,这表明总值贸易法严重高估了中国对美国的实际出口情况。
通过表10,从国内增加值和国外增加值对中国向美国的出口总值进行分解,不考虑折返和转移的国内增加值,美国向中国出口的国内增加值率仅有60% ~ 76%(小于中国对美国出口的国内增加值率),折返和转移的国内增加值率高达13% ~ 28%;国外增加值率达到10% ~ 15%,国外增加值主要来自欧盟、加拿大和墨西哥。美国向中国出口的主要是中间产品,有别于中国向美国出口的主要是最终产品。六、结论和政策建议
本文首先举例分析了总值贸易法和增加值贸易法的区别,然后构建了中美双边基于出口总值的增加值分解模型,利用世界投入产出表中1995 ~ 2011年的数据,对中美两国之间的出口额进行国内外增加值分解,对比分析了总值出口和增加值出口的情况,分析发现:出口总值的传统贸易统计法相比增加值贸易统计法,严重高估了中美双边贸易额,高估程度最高接近50%;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下,两国之间的贸易不仅仅限于两国之间的生产和服务,而是多国都渗透到其中,中国对美国的出口在拉动美国自身增加值的同时,也带动了日本、韩国、中国台湾、欧盟的贸易获利能力的提升;中国向美国出口的主要是最终产品,这反映了中国作为加工贸易和外资利用的大国,处于全球价值链的末端,主要靠从别国进口的中间产品加工、组装成最终产品出口,获取的贸易利益较少;而美国向中国出口的主要是中间产品,其获利较大;中国出口获利能力整体低于美国,而且这种情况还在恶化,贸易利益分配不利于中国的发展。
针对上述结论,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下,中国应该加强自主创新,培育自己的品牌和产品,提升在价值链中的位置;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服务业发展;积极推进贸易自由化和贸易便利化的改革,创造良好的外贸发展环境。
主要参考文献:
王直,魏尚进,祝坤福.总贸易核算法:官方贸易统计与全球价值链的度量[J].中国社会科学,2015(9).
刘遵义.非竞争型投入占用产出模型及其应用——中美贸易顺差透视[J].中国社会科学,2007(5).
曾铮,张路路.全球生产网络体系下中美贸易利益分配的界定——基于中国制造业贸易附加值的研究[J].世界经济研究,2008(1).
王岚.全球价值链背景下的新型国际贸易统计体系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国际经贸探索,2013(11).
胡昭玲,张咏华.中国制造业国际分工地位研究——基于增加值贸易的视角[J].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