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财会月刊(10期)
参考借鉴
金融资产“双重列报”模式的提出背景与否决原因述评

作  者
于永生(教授)

作者单位
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杭州310018

摘  要

     【摘要】公允价值会计是2008年金融危机期间最有争议的会计问题: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部门要求暂停应用,因为它持续地侵蚀商业银行监管资本;投资者和市场监管部门则要求持续应用,因为它真实地反映银行的资产状况。在这一背景下FASB发布了关于金融资产“双重列报”模式的征求意见稿,但遭到否决,其主席Herz也因此辞职。本文分析了“双重列报”模式的提出背景和否决原因,以帮助人们认识公允价值会计问题争论的实质。
【关键词】金融资产;双重列报;提出背景;否决原因
【中图分类号】F25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17)10-0100-3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公允价值会计迅速成为备受关注的问题,因为它要求商业银行确认持续下跌的金融资产持有损失,进而不断侵蚀监管资本,致使监管干预风险显著提升。在此背景下,金融业及其监管机构强烈建议暂停公允价值会计的应用,重新启用摊余成本会计,因为它可以缓解金融资产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对商业银行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也能缓解商业银行监管资本不足的问题。在会计界与金融界针对公允价值会计和摊余成本会计孰是孰非争论持续升温之际,2010年5月26日,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了关于金融资产“双重列报”模式的征求意见稿,提出在保持公允价值会计和摊余成本会计两者优势的同时,满足不同信息使用者的不同信息需要,进而平息争论、解决问题。出乎意料的是,“双重列报”模式引发了更激烈的争论和更尖锐的问题,它不仅成为FASB历史上收到反馈函最多的征求意见稿,也是导致FASB主席Herz辞职的直接原因。为什么“双重列报”模式会引起如此巨大的反响呢?
一、金融资产“双重列报”模式出台背景
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多为金融工具(占比超过90%),其适用的会计计量属性主要是“基于成本的调整额”(摊余成本)和“基于市值的调整额”(公允价值)。
目前的情况是,对于商业银行而言,不论是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还是美国财务会计准则,交易账户的各类项目已全面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银行账户的各类项目部分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程度差异很大:有的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有的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而后的减值处理再使用公允价值。目前,金融工具会计核算现状具有两个特点:一是公允价值和摊余成本两种会计计量属性混合应用;二是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公允价值应用程度不一。
会计监管聚焦资本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致力于打造信息透明的市场环境,但资本监管关注整个金融系统安全稳定问题、追求个体商业银行不断增加资本储备和长期保持稳健经营。公允价值是连接金融市场与财务报告的桥梁,它能将金融市场的变动反映在商业银行财务报告中。虽然公允价值会计能及时揭示个体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但在经济下行周期中,监管资本基于财务报告数据核算而受到严重侵蚀,产生顺周期性;摊余成本是基于金融工具入账时的金额和利率确定的,它切断了金融市场与财务报告的联系,是监管资本的暂时性防火墙,但却常常因掩饰不断恶化的经营管理问题而导致后续的高额救助成本。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在金融工具计量方面,关于公允价值与摊余成本孰是孰非的争论再次成为业界讨论的焦点,对于公允价值和摊余成本的优缺点,各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无法达成一致或共识。在这一背景下,学术界提出“双重列报”理论,即对于同一金融工具项目同时列报按照公允价值和摊余成本计量的不同金额,公允价值计量金额满足会计监管机构、投资者和商业银行管理层信息需求,摊余成本计量金额满足金融监管机构信息需求。“双重列报”理论提出者认为,在各方需要均能得到满足的情况下,会计监管与资本监管冲突问题能够得到基本解决,相关争论也可能平息下来。
二、金融资产“双重列报”模式的理论基础
Allen和Carlette(2008)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较早提出“双重列报”理念。他们较早的一篇文献证明,金融危机期间金融机构与资本市场的共同影响导致资产市场价格无法反映其未来收益,仅能反映其市场流动性,即金融危机期间资产市场价格取决于资产流动性的水平而不是未来收益。如果此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资产市场价格波动会直接影响商业银行资产账面价值,引发连锁反应,迫使商业银行陷入资不抵债境地,但如果允许它们将资产经营至到期,那么这些银行完全有能力履行偿付义务。Allen和Carlette(2008)指出,在金融危机期间如果使用摊余成本计量,银行就不会陷入资不抵债的情况,因为市场价格下跌不会影响银行资产账面价值。他们认为,摊余成本计量可以阻止公允价值计量下可能产生的危机,因为金融危机情况下的公允价值反映了资产内在价值之外的其他因素的影响。Allen和Carlette(2008)还分析了摊余成本的缺陷,认为在市场价值真实反映资产内在价值的情况下,公允价值优于摊余成本,此时若采用摊余成本计量会造成严重的信息误导问题,引发系统性风险。
基于上述分析,Allen和Carlette(2008)指出,公允价值信息是有用的,应该予以披露,但也要披露额外信息,便于信息使用者识别哪部分资产市场价格下跌源于资产流动性不足等因素、哪部分资产市场价格下跌源于资产内在价值变动因素;如果信息使用者能够识别这些信息,他们就有可能做出恰当的决策。因此Allen和Carlette(2008)建议,当基于最可靠假设的模型估值金额与基于市场信息估值(公允价值)金额偏差超过5%时,应将资产公允价值、摊余成本和模型估值的金额均予以列报。他们认为这会给予会计监管机构、资本监管机构和投资者警示,提醒他们认真研究当前市场情况,从而对商业银行经营状况和偿债能力做出更准确的判断。此时,资本监管机构对某些商业银行的监管应当容忍适度风险,允许它们在资本不足情况下继续经营,从而避免计提巨额减值而陷入财务危机。
三、金融资产“双重列报”模式的主要内容
Allen是美国非常著名的金融监管专家,他提出通过列报多种会计计量属性下的金额来满足不同信息使用者需求的建议,形成了“双重列报”的理论雏形。2009年12月,时任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主席的Herz在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年会上展示了更具体、更有操作性的“双重列报”模式,他还宣布该模式已经被FASB纳入其金融工具会计综合改进项目。Herz(2009)详尽地分析了会计监管和资本监管目标的差异、公允价值和摊余成本的优缺点以及相关争论的焦点,表示正在寻找某种途径来化解分歧。Herz(2009)还初步描述了这一途径的基本模式:对于贷款与债务证券组合而言,如果商业模式和资产特征表明其主要价值通过回收现金来实现,则在资产负债表上应同时列报其公允价值和摊余成本,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而不是损益,这样不会改变净收益中仅包含利息收入、股息收入与已实现利得和损失的现状。
Herz(2009)认为,对贷款和债务证券同时列报公允价值与摊余成本的“双重列报”模式有如下优点:一是通过持续地反映原有商业模式来保持当前的净收益和每股收益信息内涵不变;二是通过同时列报以回收现金或支付现金为目的而持有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摊余成本,使投资者能更容易地将这些数据融入其决策分析中;三是贷款和债务证券公允价值信息可以与财务报告等业绩信息同时披露,而不是晚些时候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文件附注中披露;四是该模式可以为资本监管机构提供更多信息并确保它们按照原有方式核算监管资本。
2010年5月26日,在Herz(2009)提出“双重列报”模式约半年之后, FASB发布了关于金融工具会计与衍生工具和套期活动会计修订的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将“双重列报”模式正式引入美国公认会计体系做最后准备。该征求意见稿关于“双重列报”模式的相关规定有:①在资产负债表上,依据公允价值变动是计入净收益还是其他综合收益而对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进行分类单独列报;②对于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净收益的金融工具,需要列报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商业银行发行且流通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工具,应单独列报摊余成本、金融资产信用损失准备、公允价值以及公允价值与摊余成本(扣除信用损失准备后)之间的累计调整金额。
从征求意见稿相关规定可知,征求意见稿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划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净收益的,另一类是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根据该征求意见稿第19段至23段的相关规定,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净收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各类权益证券和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债务工具(持有或发行的)和按照回收(或支付)合同约定现金流量而不是出售获取差价商业模式来管理的金融工具。
从该征求意见稿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类及列报规范可知,需要“双重列报”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①商业银行发行且流通在外的债务工具,即使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净收益,也应同时列报公允价值和摊余成本;②其他债务工具,应列报公允价值和摊余成本以及两者的累计调整额;③按照回收(或支付)合同约定现金流量商业模式管理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也应列报公允价值和摊余成本及其累计调整额。
在会计监管与资本监管目标冲突而资本市场上两者又捆绑实施的背景下,FASB征求意见稿的“双重列报”模式是满足商业银行财务报告各类信息使用者需求的很好的尝试。但该征求意见稿要求商业银行核心资产(贷款)除列报摊余成本金额之外,还要列报公允价值金额,被广泛地理解为拓展公允价值会计应用的尝试,遭到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强烈反对。在征求意见结束时收到的2971封反馈函中,超过85%评论者反对对贷款应用公允价值,这些反对的声音对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美国国会产生了很大影响,这些权利和政治机构迅速向FASB施压,否决了该征求意见稿。迫于各方压力,2011年1月FASB宣布,不会考虑应用公允价值计量和报告商业银行的贷款资产。这意味着“双重列报”模式被彻底否决。
四、金融资产“双重列报”模式被否决的原因
Hodder和Hopkins(2012)分析商业银行强烈反对对贷款应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因,发现与“摊余成本计量、按已发生损失确认减值准备”模式比较,公允价值计量增加了银行贷款资产信息透明度、压缩了银行管理层利用会计处理操纵利润和监管资本的空间,这是银行反对按公允价值计量贷款资产的根本原因。
这样看来,尽管“双重列报”模式能更好地满足不同信息使用者需求,但对商业银行而言同时列报贷款资产摊余成本与公允价值却是灾难性的。因为贷款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资产,金额大、占比高,现行贷款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已发生的损失确认减值且仅确认非暂时性减值损失)弹性大,为管理层操纵利润和监管资本提供了巨大空间,贷款资产是管理层利润操纵与资本监管的最主要对象。在“双重列报”模式下,如果摊余成本金额与公允价值金额差距较大,信息使用者会对两者差异的原因进行调查,给银行管理层带来新挑战、新压力;另外,信息使用者(尤其是投资者)存在更加信任公允价值信息而忽略摊余成本信息的趋势,可能会使摊余成本信息逐渐边缘化。上述两种担忧可能是银行管理层极力反对对贷款资产进行“双重列报”的内在原因。
五、研究启示
上述关于金融资产“双重列报”模式被否决的分析可以给我们如下启示:①在现行银行监管制度框架内,商业银行同时受到会计准则和资本规范双重约束,由于资本充足率是财务报告数据计算得到,导致商业银行在面临资本不足风险时会从会计准则角度寻找监管套利空间;②金融资产“双重列报”模式显著提高了商业银行贷款资产透明度但仍被否决的事实说明,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极力推进的财务报告透明度目标与商业银行及其监管机构的核心理念存在一定冲突,这是公允价值会计长期遭受金融行业诟病的根本原因;③在政府、政治家和相关监管机构的认识中,金融的稳定性是首要的,为此而放弃会计准则追求的信息透明度是合理的。

主要参考文献:
FASB.Accounting for financial instruments and revisions to the accounting for derivative instruments and hedging activities,exposure draft of proposed accounting standards update of topic 825 and topic 815.May 26,2010.
Franklin Allen,Elena Carlette.Should financial institutions mark-to-market?[J].Financial Stability Review,20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