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第 22 期
总第 554 期
总第 554 期
财会月刊(上)
来稿摘要
【作 者】
黄 朴 付月伟
【作者单位】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 山东东营 257061
【摘 要】
一、利用利润弥补亏损,内外抵减
1. 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由企业弥补亏损的方式可以把企业弥补以前的亏损分为企业内部弥补和企业外部弥补两种,如下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