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08 期
总第 482 期
总第 482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工作研究
【作 者】
刘崇明 陈 丹
【作者单位】
华北电力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摘 要】
一、股票期权会计确认的基本观点
在我国,对股票期权会计确认方法至今仍存在争议,主要有以下五种确认方法:
1. 费用观。该观点认为公司赠予管理者股票期权的实质是公司为了补偿管理者已提供的或将来要提供的服务,根据配比原则,这个补偿的总额要作为费用在管理者提供相应服务的期间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费用观没有体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设计初衷。
2. 利润分配观。该观点从现代企业理论出发,认为管理者作为人力资本的所有者应该与财务资本的所有者——股东共同分享企业剩余,而股票期权的实质就是管理者分享企业剩余,所以应将股票期权确认为利润分配,这样,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不会影响利润表。但是管理者在行权之前的身份是经营者,行权之后的身份才由经营者转换为所有者,若管理者还没有行权就将股票期权定位于管理者对企业的剩余索取权进而分享企业剩余,即将管理者等同于所有者,这样做似乎有点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