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12 期
总第 496 期
财会月刊(综合)
业务与技术
应收账款减值的会计与所得税处理

作  者
谭玉林

作者单位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 江西九江 332000

摘  要

      【摘要】应收账款是企业的重要流动资产,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要对其进行减值测试。本文从新会计准则出发,通过案例分析探讨了应收账款减值的会计处理与所得税处理。
  【关键词】应收账款   坏账损失   会计处理   所得税处理

      一、应收账款减值的确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应收账款属于企业拥有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