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11 期
总第 493 期
总第 493 期
财会月刊(综合)
业务与技术
【作 者】
赵书东
【作者单位】
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 青岛 266071
【摘 要】
【摘要】本文针对啤酒生产经营的特点,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提出啤酒生产企业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三个税种的纳税筹划方案,以供参考。
【关键词】纳税筹划 增值税 消费税 所得税
本文在对一家大型啤酒生产企业为期一个月调研的基础上,针对性地在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三个税种领域提出了一些纳税筹划建议。
一、增值税筹划
1. 灵活运用不同销售结算方式。该企业内部现在存在各种销售结算方式,而且结算方式主要取决于买方。
(1)税法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①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②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具体根据不同的结算方式,有不同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