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03 期
总第 469 期
总第 469 期
财会月刊(综合)
业务与技术
【作 者】
李东升
【作者单位】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四川绵阳 621900
【摘 要】
【摘要】本文针对我国部分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的改革发展方向,从固定资产核算入手,探讨适合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核算模式。
【关键词】事业单位 企业化 固定资产 核算
我国对有条件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已开始实施改革,固定资产在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资产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起着重要的物质保障作用,随着国家对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资产投入的减停,就面临着今后要自己解决固定资产更替的资金来源问题。同时,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是介于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的一个特殊系统,因此,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就成了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转轨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本文试就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方面的问题作一探讨。
一、关于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固定资产标准的界定对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而言不尽合理。相关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一般设备500元以上,专用设备800元以上),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据此,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大量简易办公设施、设备诸如电话机、沙发等,必须在固定资产中核算,与其他固定资产比较而言,将这些物品放在固定资产中核算有鱼目混珠之嫌,不利于固定资产的优化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