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财会月刊(26期)
财务·会计
航运企业船舶经营性光租业务之会计处理

作  者
张 涛

作者单位
(上海海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上海 201306)

摘  要

      【摘要】本文从航运企业船舶经营性光租业务的实质出发,结合案例分析当前的船舶经营性光租业务会计处理对企业财务报表使用者决策的影响,进而提出了船舶经营性光租业务会计处理建议。这将有助于提高我国航运企业的财务信息质量、引导正确的管理和决策方向,并对航运企业船舶经营性光租及类似租赁业务会计处理方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修订提供参考。
【关键词】航运企业;经营性光租;船舶光租

一、引言
以2008年5月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BDI)11 793点为界,国际航运市场经历了之前近十年的繁荣发展期,这期间国内大量航运企业盲目融资造船,业务急剧扩张,同时航运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路飙升,资本成本居高难下。其中,船舶经营性光租业务这种航运企业特有的所谓“表外融资”尤其受到青睐。之后6年中,BDI指数一直在低位徘徊,至2015年BDI指数仍在2 100点左右。这种长期的市场低迷状态几乎给所有航运企业带来了严重的冲击,部分中小型航运企业由于资金链断裂已经面临“关停并转”的命运。航运企业也承受着巨大的资金压力,不少航运企业自称在为银行打工。为了维持资金链,资产去泡沫化、去杠杆化已成为大部分航运企业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然而,如果不把船舶经营性光租业务纳入财务报表中考虑,势必严重影响企业的资本成本、资产负债率及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进而误导财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
二、航运企业船舶光租业务的特点
船舶是航运企业提供运输服务的最主要工具,为了适应不同货物和不同贸易合同对运输的需要,同时为了合理地利用船舶的运输能力和解决船舶融资问题,航运企业除自身拥有所有权的船舶外,还通过各种租赁方式来控制船队,以达到其经营目的。其中,船舶光租是航运企业的一项重要且特有的资产租赁形式。
所谓船舶光租又称为光船租船、船壳租船、光船租赁,是指船舶出租人将船舶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承租人使用,不配备操作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出租人只向承租人收取固定租金的一种租船业务。
船舶光租的特点主要有:①租赁性质是财产租赁,出租人只提供一艘空船;②承租人负责任命船长、配备船员,船长、船员听从承租人的指挥;③承租人负责船舶的经营及营运调度工作,并承担租赁期内的时间损失,即承租人不能停租;④承租人承担全部与船舶相关的运营费用;⑤租赁期限一般较长,短则一年以上,长则十年以上。
近年来,国际航运市场低迷,船舶光租业务却呈上升趋势。船舶光租业务也是现代航运企业融资的一种方式,一些大船东、船厂或金融机构有能力购买和建造船舶,但没有精力或能力经营管理船舶,而一些航运企业受资金所限,没有财力一次性购买和建造船舶,但拥有丰富的航运管理经验和管理人才,并有扩大运力和市场份额的需求,于是双方建立起船舶光租业务关系。
船舶光租按照融资租赁的判断标准划分为经营性光租和融资租赁两种形式。融资租赁的判断标准为:①在租赁期届满时,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价预计远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地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③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75%)。④就承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就出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具有专购专用性质。船舶光租如果满足了融资租赁的五个判断标准之一,就是会计上所说的融资租船。会计上所说的光船租船是指不满足融资租赁五个判断标准的简单的经营性光租,这也是本文重点讨论的范畴。
由此可见,与融资租赁相比,船舶经营性光租同样具有资金融通功能,租赁期都相对固定,租金计算方式相似,都由承租人配备操作人员,承担船员费用、维修保养费、物料设备供应及其他所有运营费用;然而两者的会计处理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却具有明显差异。三、航运企业船舶经营性光租业务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船舶经营性光租业务中与经营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并没有全部转移给承租人,承租人对船舶经营性光租业务的会计处理比较简单,不须将所取得的光租船舶的使用权资本化,相应也不必将所承担的付款义务列为负债。其主要问题是解决应支付的租金与应计入当期费用的关系。在租金结算方面,与期租船舶以15天作为一个结算时段不同,根据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工会1974年制定的《标准光船租赁合同》(Standard Bareboat charter),租约代号“贝尔康”(BARECON)。BARECON“A”对光船租赁的租金约定为:①租船人应按列明的每日历月的包干金额付给船东租金,从船只交付给租船人的日期开始付租金;不足1月的按协议的包干金额,租金要支付到租船人将船还给船东的日期钟点为止。②租金的支付除第一个月和最后一个月租金外,应于每个月的第一天用现金(不打折扣)预付。③第1个月和最后1个月的租金如不足1个月则按照当月日历月天数比例计算,并照此预付。因此,光租船舶租金应以合同约定的日租金与当月的实际天数确定当月租金。每月月初预付租金时,借记“预付账款”或“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每月确定租金费用时,借记“营业成本”科目,贷记“预付账款”或“应付账款”科目。对应的出租人对船舶经营性光租的会计处理也比较简单。经营性光租船舶的所有权始终归出租人所有,因此出租人仍应按自有资产的处理方法将租赁资产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采用合理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并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披露资产的账面价值。对于船舶光租的租金收入,应作为资产租赁收入加以核算。每月月初预收租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贷记“预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科目;每月月末确认租金收入时,借记“预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船舶出租收入”或“营业收入”等科目。
由此可见,对承租人而言,现有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不会因未来应付未付的光租租金而增加承租人的负债,不影响其资产负债表。因此,船舶经营性光租业务也被称为“表外融资”。对于航运企业来说,船舶经营性光租业务既可以控制现有资产负债率、维持其融资能力,又能不断进行船舶融资来扩大运力和市场份额。这也是近年来船舶经营性光租业务日益受到航运企业青睐的重要原因。
另外,由于船舶光租条款的灵活多样性与融资租赁判断标准的模糊性、量化性并存,在目前航运市场持续低迷且资产负债率普遍较高的情况下,部分航运企业甚至将船舶融资租赁采取相应的方法转化为经营性光租,以达到控制资产负债率、粉饰经营业绩、美化财务报表的目的。例如,在船舶经营性光租的租期方面,一艘远洋新船的使用年限一般在20年。根据融资租赁判断标准第三条,租赁期限小于15年就达不到融资租赁的标准,而实务中光租租期一般大于1年、少于10年,多数在3 ~ 8年,这同时也可以通过降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来回避融资租赁第四条判断标准。光租合同到期之后,可以采用续租的形式,重新订立光租合同继续获得船舶使用权。实务中,有的航运企业通过以下方法将租赁类型向经营性船舶租赁类型靠拢:通过设计租赁合同条款改换付款名目,尽量使用或有租金,使一些付款不被纳入最低租赁付款额中去;对合同进行拆分,使其中之一符合经营租赁的要求,等等。
然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负债的定义,船舶光租合同一旦生效,在租期内的全部光租租金完全符合负债的确认条件,并按照经济交易的实质来说,现有船舶光租业务的会计处理显然有失偏颇。同时这也是航运企业财务信息不准确而误导投资者的一项重要因素所在。
以ABC公司为例,ABC公司是一家中小型国际航运企业,经营范围为国际散杂货业务,原拥有自有船舶(包括融资租赁船舶)共10艘,其中8 000吨船2艘、12 800吨船8艘。同时公司为了迅速扩大市场份额,2010年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了12艘船舶光租合同,2011年年末开始陆续交接,至2013年年末全部交接完毕,其中32 000吨船8艘、日租金为6 950美元,82 000吨船4艘、日租金为8 500美元,光租期限均为8年。另有3年期的长期定期期租船4艘、临时性的航次期租船若干。ABC公司2014年简化资产负债表如下表所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船舶的折旧年限不得低于20年。ABC公司从金融机构光租的12艘8年期的船舶未满足融资租赁判断标准,因此ABC公司将12艘光租船舶进行短期的会计处理和报表反映,即仅将2014年全年光租租金3 270.4万美元(6 950×365×8+8 500×365×4)列入利润表的“营业成本”中,而对于未来的租金支付义务并未在资产负债表中披露。由ABC公司的简化资产负债表可见,2014年公司资产总额为13 928.55万美元,负债总额为9 345.14万美元,资产负债率为67.09%。
而实质上,该12艘光租船8年期的光租合同对ABC公司形成了一项长期的租金支付义务。该租金支付义务完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负债的定义及确认条件,ABC公司承担该租金支付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并能可靠地计量。同时该12艘光租船舶也是由ABC公司进行控制,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也符合资产的定义及确认条件。因此,ABC公司应该在财务报表中完整地反映光租船舶相应的资产和负债,以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ABC公司12艘光租船舶从2011年年末开始接船,至2013年全部交接完毕。为简化计算,假设12艘光租船舶平均接船时间为2013年年初,截至2014年12月31日,12艘光租船舶平均光租期限尚有6年,按照ABC公司融资租赁船舶平均内含报酬率7.73%进行年金折现。每艘32 000吨船舶剩余6年光租租金现值为1 182.38万美元,如果资产负债同时增加1 182.38万美元,资产负债率增为69.67%,增加了2.58%;每艘82 000吨船舶剩余6年光租租金现值为1 446.07万美元,如果资产负债同时增加1 446.07万美元,资产负债率增为70.19%,增加了3.10%;12艘船剩余6年光租租金折现总计为15 243.30万美元,该金额比现有资产总额13 928.55万美元还大。如果ABC公司资产与负债同时增加15 243.30万美元,则资产将为29 171.85 万美元,负债为24 588.44 万美元,资产负债率增为84.29%,增长了17.2%。
因此,船舶光租业务的现行会计处理方式与报表反映与企业的实质相差甚远,如果不把船舶光租业务整体反映到财务报表中,会严重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
四、航运企业船舶经营性光租业务会计处理建议
根据航运企业船舶经营性光租业务的特点,并结合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本文对其会计处理与报表反映提出以下建议:
1. 光租开始日的会计处理。根据业务特点,船舶光租租期较长,且其营运管理及一切费用都由承租人承担,并承担租期内的时间损失,即承租人不能“停租”。如果承租人撤消租赁,则由此所导致的船舶出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笔者认为,光租船舶在租期内的租金总额符合负债的定义。因此,在船舶光租开始日,承租人应该将船舶光租租期内租金总额作为长期负债确认为“长期应付款——应付船舶光租租金”,同时将取得的光租船舶的使用权按光租租金总额的现值进行资本化,确认为一项长期资产,记入“其他非流动资产——光租船舶”或“无形资产——光租船舶使用权”科目,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处理。
承租人会计处理如下:
借:其他非流动资产——光租船舶
     或:无形资产——光租船舶使用权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光租租金 
相应地,出租人应将船舶光租租期内的租金总额作为长期资产,确认为“长期应收款——应收船舶光租租金”,同时按照“长期应收款——应收船舶光租租金”的现值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中转出,两者差额作为出租人的未实现融资收益。
相应的出租人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应收款——光租租金
    贷:固定资产——光租价值转出
        未实现融资收益
在计算光租船舶租金总额的现值时,应以航运企业同类型或近似类型船舶近期融资租赁船舶内涵报酬率作为折现率;无同类型或近似类型融资租赁船舶的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2. 租期内摊销处理。对承租人,应在光租租期内按直线法平均摊销“其他非流动资产——光租船舶”或“无形资产——光租船舶使用权”科目金额,计入营业成本;按照当期光租租金余额与折现率乘积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营业成本——光租租金 
    贷:其他非流动资产——光租船舶摊销
         或:无形资产——光租船舶使用权摊销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对出租人,按照期初光租租金余额与折现率之积分配未实现融资收益,按照当期光租租金减当期分配的未实现融资收益之差摊销光租价值转出固定资产价值。当期摊销光租价值转出固定资产与分配未实现融资收益合计,贷记“租赁收入”科目。同时出租人要计提当期光租船舶累计折旧。
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光租价值转出
    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租赁收入
借:营业成本——船舶折旧
    贷:累计折旧3. 光租租金的账务处理。承租人每期支付光租租金,直接冲销“长期应付款”科目,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应付款——光租租金
    贷:银行存款
对于出租人每期收到的光租租金,直接冲销长期应收款科目,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光租租金
4. 相关会计信息的列表与披露。承租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将“其他非流动资产——光租船舶”或“无形资产——光租船舶使用权”科目借方余额减去“其他非流动资产——光租船舶摊销”或“无形资产——光租船舶使用权摊销”科目贷方余额的差额在“其他非流动资产”或“无形资产”项目中列示;将“长期应付款”贷方余额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借方余额的差额在资产负债表的“长期应付款”项目中列示。
出租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将“长期应收款——光租租金”借方余额减“未实现融资收益”贷方余额的差额在“长期应收款”项目中列示;将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原价分别减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和光租价值转出后的余额在“固定资产”项目中列示。
航运企业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与船舶光租相关的下列信息:①光租船舶的日租金、光租期限及起止日期;②将光租船舶使用权资本化所采用的折算率的确定方法;③光租船舶对资产负债表各项目及资产负债率的影响。
五、结束语
航运企业船舶经营性光租业务期限较长、涉及金额较大,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仅将船舶光租租金作为短期账务处理的方式与企业实质财务状况已经严重脱节。这迫切需要相应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对航运企业船舶经营性光租的会计处理方法予以完善。因此,本文提出将船舶经营性光租租金纳入资产负债表反映,以对航运企业的经营决策进行正确的判断和评价,它同样适用于其他行业长期财产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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