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财会月刊(22期)
说法读规
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与企业年度研发项目的关联性及操作实务

作  者
景卫东

作者单位
(江苏镇江康飞机器制造有限公司,江苏镇江 212132)

摘  要

      【摘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能使企业更容易获得科委等部门的财政扶持资金,有更多的税收优惠、更好的企业品牌和更多的市场机会。笔者从实践经验出发,归纳总结了如何做好“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相关工作,使高新技术企业年年获得税收优惠,为实务工作者提供参考。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关联性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法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相当于在原来25%的基础上降低了40%,仅此一条就让众多其他非高新技术企业羡慕不已。然而,所有的税收优惠都是有先决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也并非有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就可享受税收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条规定:“企业应在每年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要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相关资料说明,并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二是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近三个会计年度的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应符合收入占比的要求,即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 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 000万 ~ 20 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 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三是企业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60%以上。四是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可见,每年同时满足以上四项规定,这对经营环境不断变化的高新技术企业要想年年获得税收优惠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笔者任职的公司已连续六年获得税收优惠,不仅享受到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税收优惠,同时还享受到所得税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从而使25%的法定所得税税率平均下降到10%左右,这比25%的税率降低了60%左右,比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税率还降低了33%左右。在这六年的具体实务操作中,笔者深刻体会到企业做好“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相关基础工作,是年年获得税收优惠的关键,下文将就如何做好相关工作,争取到税收优惠做进一步分析。
二、认真学习和了解相关的国家文件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是三年,三年后可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又可有三年资格,周而复始。根据2008年颁布实施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企业的技术研发活动可以理解为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或新工艺、新技术所进行的研发活动。这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所定义的企业技术研发活动是一致的。这样,企业只要按照国税文件精神申报确认“企业年度研究开发项目”和核算相关费用,能达到高新技术企业所占销售比例的,并达到其他三项规定的要求,就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和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的双重税收优惠。如不能达到高新技术企业所占销售比例的,也可单独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的税收优惠,从而为企业降低税负。
做好此项工作,所需了解学习的文件还有《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操作规程(试行)》(苏国税发[2010]107号)、《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此外,还要了解《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相关内容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规定的项目。2012年,笔者也就是从中了解到“车联网”属于我国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将任职公司投入的“智能冷藏车车联网项目”其中的280万元费用作为本公司“委托开发项目”,通过了当地国税局的认可,享受了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
了解和学习相关的国家文件是企业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申报工作的政策指南,同时也为企业向政府部门进行项目确认和国税部门登记审核时能够更好地沟通和交流提供了帮助,使审批部门能更好地理解企业的相关产品和研究开发费用核算的内容。
三、做好申请“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的确认工作 
项目确认是指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项目,需当地政府科技部门或经信委进行确认,做好此项工作的具体步骤如下:
1. 企业内部立项。每年年初,对当年企业研究开发的新产品进行企业内部立项,企业研发部门需要对当年企业研究开发的新产品或新工艺内容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确立,形成“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立项决议”文件。这一环节的重点是对研究开发的新产品或新工艺内容需要分清自主开发、委托开发、合作开发或集中开发。不同的开发类型,决定研究开发项目费用核算方式。当年研究开发的新产品或新工艺的数量和预算总额,决定了当年研究开发项目费用是否符合当年高新技术企业销售收入的占比。
2. 认真写好“企业研究开发项目设计书”。研究所项目组人员要认真写好“企业研究开发项目设计书”,其内容要充实,条款要完整。对新产品或新工艺要突出描述其技术或工艺的特点及领先之处,要充分展示相关技术参数、市场前景如何等。对于项目费用预算内容要尽量详细。主要研究人员名单,不但要有技术设计人员,也要有新产品研制生产人员。
3. 企业申请“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企业申报人员要认真了解所报资料内容,对照《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或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找到与其研发项目相对应的产品(服务)条录。对于委托或合作项目,要核实企业与对方所签协议或合同,其条款是否符合申报要求,技术成果所有权是否属于本企业。若条款不清的,要想法更正或找出其他材料来证明本企业所享有的技术成果权益。如2011年,笔者任职的公司在申请二项研究开发项目时,发现与所签的技术合同上写明其所研发的技术成果全部属对方所有。为此,笔者找到公司申报专利的代理公司,要求写一份此申请专利也同样以另外申报的二项专利是同一内容、不同名称的证明。同时,向政府部门出具书面说明,技术成果属于对方的原因主要是为了产品统型,防止企业技术流向第三方。通过多次沟通,从而顺利通过市经信委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最终通过市国税局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费用的审核,获得了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
4. 企业申请“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的登记。企业向政府科技部门或经信委申请项目得到确认,得到政府科技部门或经信委出具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需向国税局进行项目登记。企业在进行登记前,需要了解当年国税局进行项目登记需要的资料,准备相关资料并编号装订成册报送国税局。国税局对企业研发项目进行审核后,对无异议的或不予登记的项目,向企业出具“企业研发项目登记信息告知书”。
四、做好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核算和归集工作
对于取得“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的各项目费用进行正确的核算,是一般企业能否获得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关键,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来说也是能否获得企业所得税15%税收优惠的重要条件之一。因此,企业财务部门对当年申报研发项目发生的下列支出需要进行正确的核算和归集:①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②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③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以及依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④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⑤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⑥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以及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⑦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⑧研发成果的论证、鉴定、评审、验收费用。
上述各项费用的发生与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是紧密联系的,一般也同时涉及生产经营的生产计划、技术研发、人力资源、总经办、采购、设备管理、质检等相关部门承担的相关工作和费用支出。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核算和归集工作需注意以下五点:①企业的研究开发项目的实施,在下达生产计划时,其产品名称要与申请立项、技术协议(合同)、政府确认的项目及新产品销售的名称一致,以便于研发项目费用的归集和国税部门的核查。②相关部门申请预算或报销费用时,对于涉及有关研发项目时,需要注明项目用途,如采购模具、工艺装备、仪器设备维护、检验、项目奖、研发成果论证、评审、验收等费用。财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时,更要注重其用途,会计凭证摘要要清楚地注明研发项目用途,以便各研发项目的核算和归集。③对于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研发机构,要分开核算从事研发项目活动人员的相关薪酬以及企业交纳的“五金一险”。对于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④企业研发部门,对于当年取得的研发技术成果应及时查新或申请相关专利。⑤企业应设置“研发支出”科目,财务部门必须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各研发项目单独核算。一般情况下,企业会计核算中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要大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计算所得税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要小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
五、申报企业研发项目所得税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备案
企业应于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前,向国税局申报企业研发项目所得税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备案资料,备案资料需编号装订成册。备案资料中需要注意以下三点:①企业报送的“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中的研发项目费用一定要有账可依,有据可查。各种费用报销原始凭证应该是正规发票。②企业研发项目人员应该认真写好“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或“研究成果报告”。③企业研发项目可以跨年度,对于上年未完成的研发项目需提供国税局上年出具的“企业研发项目登记信息告知书”及登记编号,但研究开发费用只能是本年度发生归集的。
六、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
高新技术企业应于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前,向国税局报送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备案资料,主要有:①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②企业新产品计划立项决议。③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说明,包括: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领域》规定的范围,以及获得的技术成果;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比例要求;当年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的研发费用总额,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要求;当年公司职工总人数,科技人员总数,占全部职工人数比例,研发人员总数,占全部职工人数比例,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比例要求。④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研究开发的项目应包含在“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登记的范围中。
另外,无论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还是每年向国税局申请备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都需要聘请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其报告内容离不开“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及费用所提供的重要依据。
综上所述,高新技术企业如果做好了“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相关基础工作,在其他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就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和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的双重税收优惠,一般企业做好了“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相关基础工作,也可单独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的税收优惠,从而为企业降低税负。
主要参考文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2009-04-22.
国家税务总局.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2008-12-10.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操作规程(试行).苏国税发[2010]107号,2010-06-2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2013-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