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11 期
总第 491 期
总第 491 期
财会月刊(会计)
一事一议
【作 者】
金玉萍
【作者单位】
江苏常熟
【摘 要】
一、“管理费用”科目的核算内容不应包括工会经费
将现行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的规定与2001年出台的《企业会计制度》相比较可以发现,后者列入“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的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职工教育经费、无形资产摊销、研究与开发费、计提的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等已从前者“管理费用”科目的核算内容中删除了,但唯独保留了工会经费这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