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11 期
总第 491 期
财会月刊(会计)
来稿摘要
对会计准则的三点看法

作  者
孙 敏

作者单位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摘  要
      一、关于会计恒等式
到 所周知,财务会计有两大恒等式: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②收入-费用=利润。第一个恒等式奠定了会计处理的基础,体现了资产负债表的基本结构。第二个恒等式则说明了利润表的构成,对一个企业来说,全部收入减去全部费用就等于企业的利润。如果结果是个负数,则为企业这一时期发生的亏损额。从广义上看,这一恒等式不存在问题,但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简称《基本准则》)重新定义了收入和费用的概念,从而使“收入-费用=利润”这一恒等式变得不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