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10 期
总第 488 期
总第 488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工作研究
【作 者】
徐国民
【作者单位】
郑州
【摘 要】
一、问题的提出
一般来说,损益类科目平时记录会计主体损益的发生额,期末将本期发生额的累计净额从相反方向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损益类科目无余额。但是,财政部2006年10月30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却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这一损益类科目的发生额在一些经济业务中结转到“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损益类科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