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10 期
总第 488 期
总第 488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工作研究
【作 者】
蒋苏娅(教授)
【作者单位】
江苏淮安
【摘 要】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可以视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等加速折旧方法。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的规定,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时,必须每月登记“累计折旧”明细账,这就显得比较烦琐。本文拟介绍双倍余额递减法的速算方法——净值比例法和净值率法。应该说明的是,这两种方法相关速算公式都是建立在有关固定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假设基础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