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03 期
总第 467 期
总第 467 期
财会月刊(会计)
一事一议
【作 者】
向 明
【作者单位】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摘 要】
赔偿是对受损失方的经济、财产以及精神损失的补偿。按照赔偿性质的不同,在纳税上也各有不同。
1. 国家赔偿的纳税规定。国家赔偿是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因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而按照《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又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国家对当事人的损失赔偿仅限于直接损失。《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