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4 期
总第 470 期
总第 470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工作研究
【作 者】
刘冰乙
【作者单位】
河北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摘 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企业集团权益关系日益复杂,合并方式层出不穷,合并范围不断变化。当母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控制了被投资单位,或者在报告期内,母公司失去了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的能力,不再从其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就会发生改变。本文结合实例,就因合并范围变化而导致的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编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阐述一下个人心得,与广大会计同仁共享。
例:A公司拥有B公司60%的股权,无股权投资差额,能够控制B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A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2007年12月1日,A公司出售B公司30%的股权,仅拥有剩余的30%股权,不再控制B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A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当年未宣告分派股利。有关资料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