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第 01 期
总第 461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工作研究
刍谈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运用

作  者
骆国城

作者单位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摘  要
      为避免滥用公允价值计量产生负面效应,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优先采用历史成本模式计量,并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应用规定了多项限制条件。在资产后续计量中企业会计准则准予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结余资产公允价值调整其账面价值的资产业务主要有三类: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具有商业性的投资性房地产。
  一、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业务中的运用
  企业在活跃市场中购入了为获取差价而随时准备出售的股票、债券、基金、权证或合约等金融工具,应当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在取得日、报告期日和转让出售金融资产各环节中,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合理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变化和结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