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第 662 期
【作 者】
李姣姣1,2 干胜道1(博士生导师)
【作者单位】
(1.四川大学商学院 成都 610065 2.西南政法大学管理学院 重庆 401120)
【摘 要】
【摘要】 本文试从经济学的成本收益角度诠释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失信行为并提出实现诚信行为的建议,以期能够实现全社会经济行为边际收益最大化和帕累托最优状态。
【关键词】 边际失信收益 边际诚信收益 诚信经济人选择
诚信是无形社会资本,诚信能够有效提高经济主体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交易效率,能够维系和促进市场经济的不断繁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特殊资源。然而现实中却存在众多的造假贩假和资信度缺失等非诚信行为,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企业经营的失信成本远小于失信收益是诚信缺失的根源,因此本文将从成本与收益的角度来诠释市场经济的失信行为和诚信行为。
一、企业经营的失信成本与失信收益
企业失信行为是一种特殊的经济现象,它的发生不只是因为企业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或者缺乏职业道德,其根本原因是由于在既定的政治制度、经济体制、社会文化下,失信行为的收益与成本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以致失信行为成为一种体现经济人理性的行为。
1. 失信成本。失信成本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为自我的失信行为而付出的代价。依据经济学观点,成本既包括外显成本也包括内含成本。因此本文将企业经营失信成本分为三类:①直接成本,指获得赝品产生的直接成本,包括生产工具、生产材料、购买价款、职工薪酬、管理费用、假冒商标、伪造专利等开支,用A表示;②处罚成本,包括可能被查封财产、冻结资金、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罚金、吊销营业执照、承担刑事责任等的总和,用B表示;③机会成本,包括失信行为受到道德舆论谴责或者因破坏信用声誉而丧失合作机会甚至被迫出局或破产等而造成的无形损失,用C表示。
失信成本可表达为:
CP1=A+P(B+C)(1)
企业经营的失信成本包括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两部分。A表示无论企业经营的失信行为被发现与否,进行失信经营都要负担相应的固定成本;而P(B+C)部分不仅与处罚金额和信誉损失有关,还与能否被发现的概率有关,所以这部分成本属于变动成本。
2. 失信收益。企业经营选择不诚信行为,是因为企业不诚信行为能够给企业带来收入,而且在一家期间内这些收入是相当可观的。企业不诚信行为可能获得的收入包括:①低成本带来的收入,如使用劣质材料生产加工、仿冒名牌商标、拖欠员工职工薪酬、雇用廉价未成年劳动力、骗取金融机构贷款等非法手段,以大大低于社会平均成本获取人财物等资源给企业带来的超额收入,用X表示。②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收入,如垄断企业哄抬市场价格、交易中的缺斤少两以次充好、贩卖假冒伪劣商品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巨额收入,用Y表示。③逃避社会责任带来的收入,如过度开采森林和矿山而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编制虚假财务信息偷税逃税,在资本市场套取股东资金;忽视《劳动法》,违反当地最低工资待遇要求和保障制度的落实,歧视员工等行为而获得的非法收入,用Z表示。
失信收入可表达为:
IP1=X+Y+Z(2)
由此可将失信收益EP表达为失信时取得的收入和失信成本之差,即:
EP1=IP1-CP1(3)
3. 边际失信收益。经济学中,人们将在一定时间内消费者增加一个单位商品或服务所带来的新增效用称为边际效用。理性经济人都会选择边际效用为正时的消费数量,同理,也会选择失信边际收益为正时的经济行为。
对式(3)中的失信收益求导就是边际失信收益,如果边际失信收益大于零,市场个体就会选择失信交易;反之,就会选择诚信交易。
如图1所示,失信者在其失信成本较低、获得收益较多即边际收益为正时,理性人会选择oh段经营,获得较高的边际收益;失信成本较高、收益较低或为负时,理性人不会选择边际收益为负经营,即拒绝在e段以下产生交易活动。
二、企业经营的诚信成本与诚信收益
1. 诚信成本。企业经营诚信付出的成本包括:①直接成本,即获得某产品所有权或控制权直接发生的成本开支,包括生产工具、购买材料、购买价款、劳动工资等直接开支,用E表示。②间接成本,即企业为了持续经营不得不支付的成本,包括及时足额纳税、合理开发和使用自然资源、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等而发生的费用;提供优质完美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等而发生的费用;遵守《劳动法》,及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报酬、保障员工福利等而发生的支出,用F表示。
CP2=E+F(4)
2. 诚信收入。企业诚信经营的收入,除了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活动中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形成的正常收入(用U表示),还包括企业诚信经营可能获得的机会收入,如形成的客户或者消费者良好信誉而获得的市场机会收益,形成的诚信工作氛围从而能够广募人才机会获得的收益,形成的良好诚信融资形象而获得资本机会收益(用W表示)。于是有:
IP2=U+W(5)
由此可将诚信收益EP表达为诚信时取得的收入和诚信成本之差,即:
EP2=IP2-CP2(6)
3. 边际诚信收益。同边际失信收益原理,对式(6)中的诚信收益求导就等于边际诚信收益。如图2所示,如果边际诚信收益大于零,市场主体就会选择诚信经济行为,在oh段产生经济活动;反之如果边际诚信收益小于零,选择诚信经营活动将导致市场经济行为人无利可图,这样会促使其选择h段以后进行生产或发生经济活动,转而催生了失信行为。
三、企业的诚信经济人选择
1. 市场交易的博弈性质。市场交易是市场经济最本质化的活动,具有经济学的内涵和博弈性质。博弈是个体或团体身处一定的环境条件,受制于一定的规则约束,依托所掌握的信息,同时或先后、一次或多次对自己行为及其策略进行尽可能有利的选择,从而取得相应收益的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说,市场交易类似于博弈或者说具有博弈的性质,博弈模型是研究经济效率问题的非常有效的基本模型和范式。
在市场交易行为中,当失信方所得的短期收益小于长期的诚信收益,即失信的边际收益小于边际成本,失信行为得以遏制而诚信行为得以实现,以上的基本经济学原理选择很简单,每个企业都希望选择边际收益为正数,但是怎样的情形下才能让企业选择诚信边际收益为正,而不是选择失信边际收益为正呢?本文从“囚徒困境”博弈模型开始,具体分析博弈与主体行为的选择,以此解释诚信经济人的理性行为。以个体的自由经济行为之博弈为例,假设市场上有甲、乙两个交易者,他们在交易过程中有两种可供选择的策略,即诚信或欺骗,双方都不知道对方采取的策略,以寻求自己的最大利益。把他们的诚信和失信情况用下表列出。
矩阵每格中的数字表示获得的利益,左边是甲的利益,右边是乙的利益。由此我们可以预测甲、乙的策略和博弈的结局。博弈论的假设条件是:如果交易者相信自己的竞争者是理性的和追求最大利润的,那么他在做自己的利润最大化决策时应该如何考虑对方的行为呢?这一简单矩阵或博弈,就是著名的“囚徒两难处境”理论的具体运用。我们先分析乙方的选择,假设甲的策略为诚信,那么乙选择诚信可得收益10,选择失信可获得20,乙将采取失信行为;假设甲的策略是失信,乙选择诚信获得-1,选择失信获得2,乙将采取失信行为。同理,甲也会做出同样选择,也将选择最优的违约策略,即甲乙两方各得收益2,选择了(非诚信,非诚信)策略,既纯策略纳什均衡,这显然不是博弈的纳什均衡解和帕累托最优解,就长期效应来说也不是个人利益最大化的最优策略。
在缺乏信用约束的条件下,每一个理性的参与者都不会产生单独改变策略的冲动,交易者就会陷入“囚徒两难处境”之中。如表1的甲乙双方,同时都会造成惨重的损失8(10-2),那怎样才能促使博弈中的所有微观经济主体选择最佳策略组合,形成最优策略而达到(诚信,诚信)纳什均衡解呢?根据经济人假设,选择诚信经营与失信经营均属于市场经济行为,应该从成本与收益的角度来寻求最优解。
2. 提高失信行为的处罚成本和机会成本。收益高是失信者失信的动力,要消除这种动力主要是靠提高失信成本并使其高于失信收入,其途径主要有两个:
(1)提高法律惩罚成本和失信机会成本。如式(1)的失信成本表达为P(B+C),P(B+C)是(B+C)的增函数:P表示失信行为缺失被发现的预期概率,P的大小取决于法律和监督制度,制度越完善,P的值就越高,被发现的概率就会越高,失信成本会增大;(B+C)包括了被发现应支付的罚款、处分和判刑等惩罚手段给需求者带来的预期损失和信誉损失等,与失信成本正相关。
企业经营失信成本取决于P(B+C)和P,因此要求一个市场主体守信,条件应该是让其有利可图,即令其守信行为的收益大于成本。或者说使得企业非诚信行为所获得的收益远远大于所付出的成本,使得市场经济提升到诚信层面后,经济人收益都成为了诚信行为收益,经营失信者机会成本就会升高,如式(2),失信成本增大,使其高于失信收入,失信行为就会越来越少,如此形成了良好的社会诚信循环。
(2)实现新的纳什均衡。对于只限一次交易的博弈而言,很容易出现纳什均衡的囚徒困境,所以有必要改变约束条件,诱导交易出现另一个均衡结果。较为有效的做法是引入事后的处罚成本、道德成本和机会成本这一制度约束条件。如果交易一方存在欺诈行为,那么可以使欺诈方受到相应惩罚,而且这一惩罚的成本要大大高于欺诈所得来的收益。因此双方重复博弈矩阵就会变成表2: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失信成本大为提高,经济人选择失信获得的收益仅为-20,交易双方的策略选择的最优解变成了诚信。可见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切实加强市场的监管和惩罚力度是克服经济生活中欺诈行为的可行思路。在一个良好有序的法治环境下,交易双方将考虑到事后法律诉讼的可能、惩罚效果及成本,将加大交易双方对风险的预期,从而使交易的各方均保持诚信。
3. 提高诚信行为收益。对企业来说,在各种维度上,诚信建设显得非常必要和紧迫。尤其在信息传播日益迅速的时代,如果缺失了诚信,在市场经济浪潮中必然不能走远。从经济利益维度来看,诚实守信的行为主体可能获得的回报是其交易伙伴及市场所给予的实质性信任——良好声誉。良好的声誉能带来长期的效益,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存续期超过一年或一个经营周期的能带来超额盈利的无形资产或者商誉,是企业市场竞争力的综合反映,其价值甚至要远远超过企业有形资产的价值。因此,政府除了增加企业诚信缺失行为的成本,还可以加大诚信行为的收益,把它作为开展诚信建设工作的重要切入点。
主要参考文献
1. 萨缪尔森著.萧琛译.经济学.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8
2. 刘湘丽.企业的诚信危机.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9
3. 程民选.信用的经济学分析.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
4. 杜木恒.诚信的经济学分析.现代财经,2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