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第 2 期
总第 654 期
总第 654 期
财会月刊(下)
业务与技术
【作 者】
张 璠
【作者单位】
(中天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 310016)
【摘 要】
【摘要】 “营改增”实施后施工企业很有可能税负会增加。为此,本文从施工企业内外部两个层面入手,探讨了企业的应对措施,以求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关键词】 建筑业 营改增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11月16日正式下发了《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文件),意味着“营改增”不可逆转地拉开了序幕。国家税制改革初衷是要减少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负,进行结构性减税。因为是结构性减税,势必不能做到对各个行业平均减税。对于管理精细、成本抵扣项目较多的行业来说税负是有所下降,而对于管理粗放、成本抵扣项目较少的行业来说则很有可能带来税负的增加。
建筑业就是如此,建筑业营业税率为3%,财税[2011]110号文件明确规定,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一起,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而现行大多数建筑业企业在传统的管理方法和粗放的管理水平情况下,有许多不能取得发票的情况存在,从而导致税负的实际增加。建筑业作为微利行业,税负的实际增加直接影响了企业的盈亏情况,有些管理薄弱的企业甚至可能面临生存危机。然而,换个角度来看,“营改增”何尝不是倒逼施工企业加强自身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的良好机遇,如果施工企业能够利用这个机遇从完善内部体制、运营机制等方面来改变粗放式的管理方法,相信经过“营改增”,施工企业将能实现更快更好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