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第 1 期
总第 653 期
总第 653 期
财会月刊(上)
会计考试
【作 者】
北大东奥
【摘 要】
1. 2011年4月1日,王某与丁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王某将一栋房屋出售给丁某,价款为120万元。丁某支付120万元的价款后,王某于2011年4月10日向丁某交付了房屋,但双方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登记。
丁某于2011年4月20日将该房屋出租给叶某,租期为2年,双方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
因房屋价格迅速攀升,2011年5月10日,王某要求丁某返还该房屋,遭到丁某的拒绝。
2011年6月1日,王某因病突然去世,全部遗产由其子小王继承,小王于2011年6月5日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自己的名下。因房屋价格继续攀升,小王在明知该房屋已经出售给丁某的情况下,拟将该房屋作价200万元卖给杜某,同一小区的韩某提出自己也准备出价200万元,并主张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小王在未通知丁某和承租人叶某的情况下,将该房屋卖给了不知情的杜某,双方于2011年6月20日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