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第 1 期
总第 653 期
总第 653 期
财会月刊(上)
改革探索
【作 者】
詹 敏
【作者单位】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 杭州 310012)
【摘 要】
【摘要】本文详细解析了建造合同准则的宗旨和权责发生制的实质,以工程量清单计价为基础提出合同总收入、合同成本的预估方法。而且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分析了采用“收入法”计算完工进度的科学合理性,并阐述了怎样运用该方法确认当期合同收入、当期合同费用,最后提出了实施建议。
【关键词】建造合同准则 权责发生制 完工进度百分比法 工程量清单
施工企业在执行建造合同准则的过程中遇到了不少困难,许多学者对此进行了研究,但是许多观点仍欠缺对建造合同准则和权责发生制的深入理解,未能把会计处理方法与工程项目的计量支付和成本管理相结合。因此,笔者详细解析了建造合同准则的宗旨和权责发生制的实质,提出合同总收入、合同总成本的预估方法,分析了“收入法”计算完工进度的科学合理性,并结合工程项目的计量支付、成本管理和信息化管理等提出建造合同的实施建议。
一、对建造合同准则等的理解
1. 建造合同准则的宗旨和权责发生制的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2006)旨在“规范企业建造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