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第 3 期
总第 655 期
财会月刊(上)
一事一议
“存话费送手机”活动中购买企业的会计处理

作  者
马 倩 蒋卫东

作者单位
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

摘  要
      当前,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与电信运营商签订“存话费送手机”合同,并将其作为员工福利。但是购买企业在核算时会面临诸多问题,具体如下:
1. 手机是否应作为资产确认。笔者认为无需作为资产确认手机价值。原因主要在于:①在“存话费送手机”活动中,手机作为赠品,其自身具有一定的价值,但更多的价值仍体现在日后所消费的话费上,且手机自身价值相对较低。②企业与运营商签订合同之后即将手机发放给职工,转移了与手机相关的风险和报酬,满足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因此笔者认为,购买企业无需对手机进行资产确认,只需进行账外登记备查即可。
2. 话费如何确认和计量。企业购买该项活动中的手机一次性支付的费用应确认为企业的资产,日后在话费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费用。如果该项活动的持续时间短于一年,可作为企业的“预付账款”核算;如果持续时间长于一年,可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