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32 期
总第 636 期
总第 636 期
财会月刊(中)
业务与技术
【作 者】
邓松兵
【作者单位】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 430081)
【摘 要】
【摘要】《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CAS15)对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作出了规范。本文以中国一冶集团为例,就CAS15涉及的建造合同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分包成本的计算、完工进度的确认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及需要做出的改进谈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建造合同 项目成本管理 完工进度确认
一、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背景资料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中冶”)的控股子公司,2005年12月由中国第一冶金建设公司整体改制成立,2010年4月更名为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具有冶炼、房屋建筑、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钢结构、冶炼机电设备安装、炉窑、高耸构筑物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以及管道工程、压力容器制造及安装工程、锅炉安装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等多项资质。公司从2005年开始,以“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高盈利水平”为目标,实施企业转型。目前,公司已基本形成了以“工程总承包、钢材深加工、房地产开发”为三大主业板块的多元化产业格局,公司盈利水平大幅提升,整体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