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17 期
总第 621 期
财会月刊(中)
业务与技术
建安企业坏账准备计提之区间变动备抵法

作  者
万建国 韩 菁

作者单位
(武汉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 430023 武汉建工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 430010)

摘  要
     【摘要】本文分析了建安企业如何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在遵守权责发生制原则和谨慎性原则的前提下,结合本行业应收账款项目的特色进行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的创新性探讨。
【关键词】建安企业   坏账准备计提   区间变动备抵法   应收账款管理 一、坏账准备计提的相关规定
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应当定期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对预计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计提坏账准备。一般而言,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目前通行的坏账损失核算方法为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两种。由于备抵法更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和谨慎性原则,因此我国现行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采用备抵法进行坏账的会计处理。
备抵法是按期估计坏账损失,形成坏账准备。当某一应收账款全部或部分被确认为坏账时,应根据其金额冲减坏账准备,同时转销相应的应收账款金额。采用这种方法,一方面按期估计坏账损失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另一方面设置“坏账准备”科目,待实际发生坏账时冲销坏账准备和应收账款金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真实反映应收账款的净值。因此,坏账准备是指对各项应收款项预提的、预计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的抵销,是应收账款的备抵账户。企业应当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