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第 619 期
【作 者】
何 辉
【作者单位】
(浙江台州市椒江区审计局 浙江台州 318000)
【摘 要】
【摘要】要解决地方社保基金的保值与增值问题,就必须进行顶层设计。财政部发行特别债券专供各级地方社保基金购买,特别债券的收益率相当于或略高于同期的银行贷款利率。取得的资金由财政部按同等利率以国债转贷的方式转借给各级地方政府,各级地方政府用于偿还目前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并将原本支付给银行的贷款利息支付给财政部,财政部将收到的利息用于支付社保特别债券的利息,此方案可以为社保资金每年增加1 300亿元的收益。
【关键词】社保 增值 收益 方案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的社保基金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中央政府独立筹建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不含参保人缴费),它的投资范围广泛;另一类是地方政府统筹下的“五项社保基金”(主要由参保人缴费构成),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其收支结余只能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债。全国地方政府统筹下的“五项社保基金”2001年末累计结余为1 639亿元,到2011年末已达到2.86万亿元,10年间增加了17.45倍,2002 ~ 2011年的十年平均增长率高达33.1%,社保基金规模快速扩大。基金的保值、增值日益引起各方的高度关注。
目前,各级地方社保基金主要还是以存银行为主,银行存款占地方社保基金总额的96.92%,购买国债的比例非常小,年收益率不到2%,而我们的CPI的涨幅是高于2%的。在“存款负利率”及国债低利率的情况下,“五项社保基金”根本就不可能战胜CPI,处于极大的贬值风险之中。2011年全年CPI上涨5.4%,也就是说地方社保基金2011年负利率达3.4个百分点,按地方社保基金2万亿元规模测算,2011年贬值损失达680亿元。随着地方社保资金规模的迅速扩大,其贬值风险也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