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35 期
总第 531 期
总第 531 期
财会月刊(中)
改革与发展
【作 者】
汤玉龙
【作者单位】
徐州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江苏徐州 221008
【摘 要】
【摘要】目前我国利润表进一步改革的基本条件渐趋成熟,改革发展过程中应处理好借鉴与创新的关系。构建全面利润报告模式时,应当结合实际循序渐进、分阶段地推行,同时建议增加单步式利润表附表,以提高财务业绩信息的有用性。
【关键词】利润表 全面利润报告 会计国际趋同
2006年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利润表的呈报作了较大调整,与国际会计惯例逐步趋同。具体实施中还存在一些有待改进之处,例如:淡化其他全面利润,计量上仍以历史成本原则为主,并讲求配比原则、谨慎性原则;业绩项目分类模糊,数据笼统,难以完全据以考核管理当局的受托责任;缺少单步式利润表附表,不利于总括分析等。
笔者认为,我国利润表改革发展方向是报告全面利润,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应当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同时应当密切结合我国当前实际,在利润表改革中体现自身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