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14 期
总第 618 期
总第 618 期
财会月刊(中)
理论与探索
【作 者】
石意如
【摘 要】
【摘要】内部控制效果虽然是内部控制域秩序演绎的结果,但是与内部控制域秩序存在一定偏差,偏差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内部控制规则设计、执行、评价与整改系统存在一定缺陷。本文分析了内部控制缺陷的共性与个性之间的逻辑关系,提出企业内部控制缺陷三分法认定,并提出各类缺陷认定的基本标准。
【关键词】企业内部控制缺陷 规则性缺陷 偏规性缺陷 行为性缺陷 三分法认定
一、文献回顾
企业内部控制缺陷研究的关键是如何识别与认定缺陷,内部控制缺陷最初被简单地划分为理论缺陷与实务缺陷,实务缺陷进一步划分为设计缺陷与执行缺陷,随后主要集中在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影响因素及内部控制缺陷与会计信息质量、企业筹资成本以及股东财富分配的关系研究等方面。在内部控制持续低效的背景下,建立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基本框架是内部控制缺陷研究的核心,有学者从技术与管理两个层面提出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方法。王惠芳(2011)在从制度、理论与操作层面对内部控制缺陷认定进行解析的基础上从三个层面提出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困境破解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