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11 期
总第 507 期
财会月刊(中)
业务与技术
建造合同会计核算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存在的问题

作  者
何丽蓉

作者单位
中交二航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摘  要

      【摘要】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方法。在企业管理水平不高、会计核算不规范等情况下,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不符合谨慎性原则和配比原则,难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通过举例分析,笔者建议在某些情况下按实际发生的收入和成本确认建造合同的收入和费用。
  【关键词】建造合同  完工百分比法  谨慎性   配比

      一、完工百分比法的计算方式
        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有三种方法,比较常用的方法是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其计算公式为:
  合同完工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