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10 期
总第 614 期
财会月刊(上)
改革探索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确认时点上的盈余管理

作  者
叶丰滢(博士) 于雪莲 许加纳

作者单位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厦门 361005 江南大学商学院 江苏无锡 214122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 361001)

摘  要

   【摘要】本文首先对《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后续规范针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应于何时确认”这一问题的相关规定进行解读,指出其在操作层面可能引发的若干盈余管理现象。继而以A股券商板块为例,透视这些现象在上市公司中的具体表现。以此为基础,本文还指出在现阶段推广综合收益表和减少金融资产分类的必要性。
【关键词】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资产减值损失   公允价值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后,学术界的大量研究将矛头对准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所造成的顺周期效应及其改进。其间,一个环节性的会计问题被忽略——当经济周期进入下行阶段时,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在减值损失计提领域可能存在确认纠纷(在现行会计准则下,特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确认问题)。本文首先对《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后续规范针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应于何时确认”这一问题的相关规定进行解读,指出其在操作层面可能引发的若干盈余管理现象。继而以A股券商板块为例,透视这些现象在上市公司中的具体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