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5 期
总第 609 期
总第 609 期
财会月刊(中)
财税与金融
【作 者】
蔡 旺 蔡旺清
【作者单位】
(百色学院经济与旅游管理系 广西百色 533000 广州大学松田学院 广州 511370)
【摘 要】
【摘要】村镇银行在改变农村金融短缺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采用文献检索与判断抽样调研的研究方法,得出结论:村镇银行应坚持社会营销观念,牢固确立以客户为中心、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出发点、以提高客户满意度为最终目的,积极进行产品创新;同时应遵循针对性、可控性、效益性、渐进性原则,从更新观念、结合实际、培养人才、健全法规和组合创新五个方面来推进村镇银行产品创新。
【关键词】村镇银行 客户导向 银行产品 产品创新
2007年全国首家村镇银行——惠民村镇银行在四川省仪陇县金城镇诞生,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了引导村镇银行的发展,央行、银监会于2008年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银发[2008]295号),在中部六省和东北三省组织开展了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2010年,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又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198号),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在上述文件的指导下,村镇银行迅速发展,截至2011年6月,在全国已开业村镇银行400家,其中60%在中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