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第 2 期
总第 606 期
财会月刊(中)
财税与金融
从消费异化视角看消费税征税范围调整

作  者
李小珍(博士)

作者单位
(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 郑州 450001)

摘  要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消费观念的改变,人们在消费商品的目的和心理等方面都发生了异化,这不利于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和资源的有效利用。本文认为,我国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调整对抑制消费异化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税率的重新设计和价外计税的安排都有利于引导人们理性消费,提高消费质量。
    【关键词】消费异化   奢侈品税   高级消费行为   理性消费

     国内对消费税征税范围相关内容的研究比较多,但基于消费异化视角,分析消费者心理,就如何帮助消费者建立可持续消费的观念,通过改革现行消费税征税范围和税率结构,使消费税职能作用得以充分发挥,以减少消费异化现象,这方面的研究还不够。鉴于此,本文对消费异化现象进行分析,探讨消费税征税范围如何调整,相应税率如何设计等一系列问题,并为构建“以增值税为主,逐步取消营业税,消费税为辅”的流转税体系提供一些建议。
    一、消费税征税范围调整的必要性
    2011年世界奢侈品协会发布的最新报告称,中国内地2010年的奢侈品消费市场总额已达到107亿美元,占全球奢侈品消费份额的四分之一。并预测2012年中国的奢侈品消费额度将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一大奢侈品消费国。相比国外,中国的奢侈品消费现状有显著不同:中国购买奢侈品的大部分是40岁以下的年轻人,而发达国家购买奢侈品的则主要是40岁至70岁之间的中老年人;中国奢侈品消费的主力军是中产阶层,透支消费现象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