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08 期
总第 504 期
总第 504 期
财会月刊(中)
借鉴与参考
【作 者】
徐四星 刘惠利 张松德
【作者单位】
湖南理工学院 湖南岳阳 414000
【摘 要】
【摘要】政府的政策不完善、银行贷款决策失误和高校自身举债失控是高校贷款风险形成的重要原因。本文认为作为责任人的政府、银行、高校理应根据自己的责任程度和行业特点承担相应的责任,现实条件下化解高校贷款风险的根本途径是完善政府的政策措施和创新制度。
【关键词】高校贷款 债务展期 体制改革 土地置换
近年来,高校在扩招、合并与评估过程中,不断举借银行贷款,目前贷款规模高达2 000亿 ~ 2 500亿元。如此高额的负债,对靠政府投资和学费收入来源办学的高校来说,在规定的时间内还清贷款本息几乎是不可能的。可见,高校的贷款已经形成了巨大的风险。
目前,围绕如何化解高校贷款的风险,很多专家学者发表了见解,提出了一些解决措施,如提高贷款资金使用效益,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建立贷款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后勤社会化改革等。笔者认为,这些措施虽然能起到一定的防范高校贷款风险的作用,但并不能从根本上彻底化解高校贷款风险。要从根本上解决高校贷款的风险问题,必须着力完善政府的政策措施和创新制度。本文特为此作些探讨。
一、高校贷款风险的成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