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08 期
总第 504 期
总第 504 期
财会月刊(中)
财税与金融
【作 者】
贺满萍 吕雪峰
【作者单位】
江苏省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徐州 221008
【摘 要】
【摘要】预约定价安排是协调征纳双方税收关系的一种纳税筹划方式,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既有利于税务机关有效进行税收征管,也有利于企业规避纳税调整风险,是征纳双方共赢的制度安排。
【关键词】预约定价安排 转让定价 关联企业 独立交易原则
传统的转让定价调查是一种事后调查制度,税务机关的调查成本和纳税人的遵从成本都很高。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引入的预约定价安排是征纳双方共赢的一项制度安排,也是企业规避特别纳税调整风险的最佳方式。
一、预约定价安排的含义
预约定价安排(APA)也称预先定价协议,是指跨国纳税人事先将其和境外关联企业之间的内部交易与收支往来所涉及的转让定价方法向税务机关申请报告,经纳税人、关联企业、税务机关的充分磋商,预先确定受控交易所适用的标准而共同签署的一项协议。